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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纠‘四风’、治陋习” 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供稿人:  责任编辑:王花球  2016-05-20  点击次数:  

为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根据省委的统一部署和《湖南省教育厅 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委“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湘教发[2016]17号)的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在全校开展“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为确保专项整治效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省十届纪委八次全会精神,围绕党员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治陋习、树新风,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成果,以风清气正的党风政风凝聚党心民心、带动校风学风。

    二、主要任务

    重点整治当前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涉赌涉毒五个方面突出问题。

(一)违规公款吃喝方面,重点整治:

1.在公务接待中违规饮酒以及劝酒、斗酒、酗酒、饮酒致人死亡等问题。

2.超标准公务接待,特别是将大额费用分多次报销等弄虚作假行为。

3.用公款在私房菜馆、农家乐等隐秘场所违规吃喝问题。

4.违规新建、改(扩)建单位食堂,或者搞豪华装修、配置高档家具和电器等问题。

5.违规以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费、项目建设费等名义虚列公务接待费用,或假借联系、汇报、交流工作等名义变相相互吃请。

    6.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私人宴请费用。

    (二)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方面,重点整治:

1.领导小组办公室等临时机构以工作奖金、生活补贴、交通补助、加班费等名义违规发放,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在临时机构以及所联系项目、企业中违规兼职取酬问题。

    2.以工会经费、党费、团费、学会或协会经费、课题费、评审费、专家咨询费、讲课费、项目费等名义违规自行新设项目,或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津补贴,或以明令取消的各类名目继续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问题。

    3.超标准超范围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医疗保险、干部个人商业险和发放绩效奖等问题。

    (三)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方面,重点整治:

1.不按规定报告婚丧事宜操办情况,超标准、超范围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2.分期分批在不同地点操办酒席,或不办酒席只收礼金,或以聚会等名义违规操办乔迁宴、升学宴、生日宴等问题。

    3.借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之机敛财,违规收受服务对象、下属等非亲属人员礼品礼金问题。

    4.将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费用用公款报销或由服务管理对象或其他利益关联者承担等问题。

    (四)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方面,重点整治:

    1.用公款送礼,在考核、检查、督导评估、审批等公务中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问题。

    2.索取、接受或以借用为名占用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商业预付卡等问题。

    3.借节假日之机违规收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商业预付卡等问题。

    4.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父母等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5.利用现代物流快递、微信红包、电子礼券和以礼品册、提货券代替实物商品等隐秘手段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

    (五)参赌涉赌、吸毒涉毒方面,重点整治:

    1.参与“带彩”赌博活动,特别是聚众赌博、挪用公款赌博、网络赌博、出国(境)赌博等。

    2.与服务对象、下属等人员赌博,利用赌博进行利益输送。

    3.为赌博活动提供场所或其他便利条件、干扰阻挠查处赌博案件、为赌博活动充当保护伞等问题。   

    4.党员干部之间或与企业老板等勾连在一起,形成“毒友圈”,聚众吸毒等问题。

    三、责任分工

    学校成立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班子成员及监察处、党政办、人事处、财务处、保卫处、工会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院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调研指导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简称专项整治办),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室,纪委副书记任办公室主任。各责任部门的任务分工如下:

    纪委、监察处:负责统筹推进全院“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负责对违纪违规问题的协调查处,对专项整治工作不力行为进行责任追究,选择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牵头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方面的专项整治。

党政办:负责院属各部门专项整治工作的问题整改督查。牵头违规公款吃喝方面的专项整治工作。

人事处:牵头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方面的专项整治工作。

工会:牵头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方面的专项整治工作。

保卫处:牵头对参赌、吸毒涉毒方面的专项整治。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2016年4月)

根据省教育厅、省教育工委“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制定实施方案。

(二)全面自查(2016年5月至6月)

各部门在分管(联系)院领导的领导下,按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逐项对照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查找十八大以来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撰写自查报告,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期限。纪委、监察处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谈话函询,对发现的违纪违规线索及时移送或核查处理。各部门的自查自纠情况经分管(联系)院领导把关后,由本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字背书,加盖部门印章后在6月3日前报送院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电子文档发送到相关责任部门和纪检监察室。

(三)督导检查(2016年7月至12月)

    按照省教育厅、委安排,学院专项整治办在6月、10月、12月前,同步配合省教育厅、委组织开展“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专项督查。督查结束后,在10日内形成督查报告,督查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督查工作开展情况、发现的问题线索及了解核实、处理问责情况等。

    各部门要对专项整治工作认真总结,于11月10日前将总结材料报学院专项整治办。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总支(支部)、部门要把“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履行“一岗双责”的重要内容,认真研究部署,狠抓工作落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专项整治工作。

(二)注重协调配合。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时间长、任务重、要求严,各牵头、参与部门要以“两学一做”为契机,认真组织,加强相互沟通协调,建立专项整治工作线索排查、线索移送、工作协调机制。畅通监督渠道,利用校园网、微信、微博、阳光服务平台等渠道,引导广大群众参与监督。建立专项整治工作报告、督办和通报机制,工作进展情况实行每月一报告一督办、每季一通报,重要情况及时报告。

(三)强化执纪问责。学院纪委要加大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不收敛不知止的顶风违纪行为,以问责追责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对问题多发频发、抓专项整治工作不力的,严肃追究部门主要负责人责任。对突出和典型问题问责进行适时通报曝光,持续释放从严从紧“纠‘四风’、治陋习”的强烈信号。

附件: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自查任务分解表

        

中国共产党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委员会

                           2016年4月27日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 “纠四风、治陋习” 专项整治自查任务分解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