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简称《工作规划》)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及建设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以党的纯洁性建设为主线,以宣传教育为基础,以制度建设为根本,以强化监督为抓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聚焦中心任务,严明党的纪律,深化作风建设,坚持惩治腐败,强化权力监督。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协同推进,并着重抓好廉政宣教工作和校园廉洁文化建设,不断建立健全具有我院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进一步实现党风廉政建设、反腐倡廉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形成思想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和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坚定不移转变作风,坚定不移反对腐败,为完成党的十八大确定的目标, 为我院建成现代化财经大学的奋斗目标提供有力政治保障。
经过不懈努力,至2017年,学院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师生满意度有新的提升。坚持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坚持不懈抓好作风建设,严明党的纪律,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条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严格执纪问责;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更加科学完善,学院内部行政权、学术权、监督权相对分离和相互制衡的权力运行体系基本形成,党员干部、教职员工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显著增强。努力实现干部清廉、校风优良、教风严谨、学风端正的财院新氛围。
二、工作措施及具体要求
(一)加强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防线
1.规范反腐倡廉教育工作机制。(1)坚持党委中心组(扩大)理论学习制度。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加强党纪国法、廉政法规和从政道德教育。(2)严格落实党组织抓党风建设责任。学院党委把管党治党作为主要职责和根本任务,贯彻于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之中,扎实推进党的作风建设,弘扬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以及艰苦奋斗、求真务实的优良作风。(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讲座”等形式的党员干部党风廉政教育学习活动。(4)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政主要领导每年至少在本部门上一次廉政党课或作一次反腐倡廉教育报告。(5)坚持对新任领导干部进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学习培训。(责任部门:宣传部、组织部、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协助部门:纪委)
2.坚持把领导干部作为反腐倡廉教育的重点。(1)按照立足教育、着眼预防的要求。做好对存在苗头性问题领导干部的教育提醒;对因违纪受处分的党员干部进行回访教育;继续执行由院领导、纪委和组织部同新任领导干部的廉政谈话制度。(2)坚持领导干部年终考核同时进行述职述廉,由纪委、组织部提出述职述廉的指导性意见,并抓好落实。(责任部门:纪委、组织部)
3.丰富反腐倡廉教育的内容和形式。(1)学习廉洁榜样,强化示范教育;开展正面典型教育,并逐步推出和树立一批勤廉兼优的先进典型。(2)剖析违纪违法案件,加强警示教育。健全完善典型违纪案件通报制度,对党员领导干部违法违纪的典型案件进行深入剖析,以案说法、以案育人。(责任部门:纪委、组织部、宣传部)
4.加强校园廉洁文化建设。结合高校特点,积极推进廉洁文化进校园建设。(1)培养一支高水平的廉洁教育师资队伍;创设一种有特色品牌的廉洁文化主题教育活动;打造具有特色的校园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大力营造崇廉尚洁的校园文化氛围。(2)开展廉洁文化“三进活动”——廉洁文化进办公场所、进教学场所、进学生宿舍活动,大力营造浓厚的廉洁文化环境。(责任部门:纪委、宣传部、团委、学生处、人事处、教务处)
5. 深入开展“党纪条规教育年”主题活动,坚持学院党政“一把手”讲廉政党课。强化示范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重点对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和重点部门、重点科室、关键岗位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强化警示教育,充分利用省警示教育基地、警示教育片和学校纪检网站教育作用,增强教育实效。 (责任部门:纪委、宣传部、监察处)
(二)健全制度体系,构建长效机制
6.坚决落实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坚持重要情况通报、报告制度。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政领导班子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发生违纪违法案件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不合格”的部门,由纪委指定内容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找原因、吸取教训、认真整改。(责任部门:组织部、纪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7.认真落实“三重一大”、“三个不直接分管”的规定。实行党政“一把手”监管督查,分管领导负责落实执行的管理体制。(责任部门:纪委)
8.扎实推进作风建设,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把管党治党作为主要职责和根本任务,扎实推进党的作风建设,持之以恒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针对“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庸懒散”、公款送礼、违规职务消费、公款吃喝、铺张浪费等问题,制定整治计划,明确整治责任和标准要求。(责任部门:纪委、党政办;协助部门: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
9.完善党风廉政责任制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责任,抓好《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完善和落实,一级管好一级,一级带动一级,实行院党政主要领导与副职签订责任书,院党政主要领导与系部党政负责人分别签订责任书,院副职与分管部门负责人签订责任书的分级责任制度。把责任制考核、干部年度考核、经济责任审计、民主评议、信访举报等方面的信息和结果统一起来;把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有机结合起来,科学评价党员干部的廉政情况,并与干部的晋升、晋职、任用和奖惩挂钩。(纪委、组织部;协助部门:审计处、人事处、党政办)
(三)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权力运行
10.加强党内监督,强化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落实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信访处理、谈话和诫勉等监督制度,加强和改进对主要领导干部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作风。加强“三重一大”制度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制度的行为。督促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并开展抽查核实工作,加大对新任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的核查工作。建立完善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加强对重点专项资金和重大建设项目等全过程跟踪审计,加强对会议和公务活动等经费使用情况的审查,适时公布审计结果,注重运用审计结果。(责任部门:组织部、审计处:协助部门:纪委)
11.加强行政监督,强化对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根据学院《行政问责制暂行办法》的规定,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坚决追究失职渎职等行为,扎实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加大对领导干部、重点部位和关键岗位权力运行的监控力度。(责任部门:行政问责制领导小组、监察处)
12.支持和保证民主监督。(1)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教代会、学术委员会等组织,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成员、离退休职工等群体监督作用。加强党务、校务公开,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促进领导干部正确对待和自觉接受师生和社会监督。(2)探索民主监督与法律监督、行政监督、纪律监督相结合的方式方法,形成民主监督长效机制。(责任部门:工会;协助部门:监察处)
13.重视舆论监督,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纳入院党委的宣传教育工作总体部署和年度工作计划。积极宣传党和政府反腐倡廉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工作成效。加强对网络舆情的收集、分析、研判、处置和引导,充分发挥校报、校门户网站新闻网、校广播电台的作用,建立网、报、台联动机制,办好反腐倡廉专栏和专题,正确引导反腐倡廉热点问题和突发事件舆论,传播反腐倡廉正能量。(责任部门:宣传部、纪委、团委、公共服务中心)
14、不断完善教育阳光服务平台的管理机制,充分发挥该平台的服务、管理和督办功能,及时反馈和处理所反映的事项,搞好督查督办。(责任部门:党政办、学生工作处)
(四)坚持从严惩治,纠正不正之风
15. 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处图书教材采购、基建(修缮)工程建设、物资设备采购等经济活动中的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处干部提拔任用、人才招聘、职称评审、招生、考试、科研经费使用等重点领域的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处损害学院形象和群众利益的案件。认真研究和分析师德师风、学术诚信、职称评审、人才引进、学生奖贷金评定及校务、党务公开等师生员工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找准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目标和方案,认真抓好落实。(责任部门:纪委、监察处、各相关部门)
16.加强和改进信访举报、案件查处工作。(1)严格执行信访工作制度,制定和完善重要信访回告制度,完善信访排查、署名信访办理情况告知制度、预警和调处机制。(2)认真做好案件查办和审理工作,坚决查处违纪案件。(责任部门:纪委、监察处)
(五)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实
17. 强化党委的主体责任。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切实加强领导,把贯彻落实本《工作规划》实施办法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列入党委、行政重要议事日程,同学院发展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支持纪委认真履行职责,发挥监督执纪作用。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政齐抓共管,党委书记负总责。要严格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实行“一岗双责”。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8.强化纪委的监督责任。纪委要履行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职责,协助党委抓好本《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各项任务的分解和落实。认真贯彻湘纪发《关于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意见》([2014]2号)的文件精神,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定位,强化对监管者的监督,支持纪检监察工作,重视和关心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把不该牵头或参与的协调工作交还给主要责任部门,集中精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强自身建设,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树立忠诚可靠、秉公执纪的良好形象。 (责任部门:纪委、监察处)
19.强化部门落实责任。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要按照本《工作规划》实施办法责任部门的具体要求,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把惩防体系建设融入本部门重要议事日程中,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和实施办法,切实抓好贯彻落实。责任部门要切实承担起牵头主抓的责任,要及时召集协调会议,抓好细化分解,加强沟通协调,推动工作开展;协助部门要站在全局的高度,积极参与、支持、协助、配合责任部门开展工作,主动承担任务,及时通报情况,协调一致完成工作任务;责任部门和协助部门要相互支持,相互配合。(责任部门:各部门)
20.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要协助院党委、行政抓好本《实施办法》责任部门工作的落实,明确工作重点,做出周密部署,并加强监督检查。组织部门要加强对干部经常性的管理监督,坚决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宣传部门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宣传,强化舆论引导。(责任部门:纪委、组织部、宣传部)
21.建立健全有效的工作落实机制。建立责任机制,按照权责分明的原则,落实责任分工,明确工作规范;建立督查机制,定期检查,推动工作;建立奖惩机制,实行奖优罚劣;建立测评机制,加强调查研究,搞好科学分析,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预见性;建立保障机制,在人员、经费等方面给予保证,确保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责任部门:纪委;协助部门:各部门)
201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