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省属高校巡视发现‘四个着力’方面的问题653个,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问题线索31件,36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42人受到组织处理。”
近日,省委教育工委对近年来通过巡视、审计和纪律审查发现的主要违纪违规问题进行了大起底、大清查,归纳出了八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了集中整治和通报,并就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办。
巡视“体检”,既见症状又挖病根
这组巡视数据透射出了高校并非一方净土。《通报》指出:高校存在的违纪违规问题主要集中基建项目建设违规、财务管理不严、违规选人用人、科研经费管理不规范、持因私护照公费出国(境)、办学行为不规范、对学术不端行为监管不力、领导干部乱作为不作为等八个方面。
这些问题被通报后,在高校引起了强烈反响,湖南师范大学党委书记李民看过《通报》后说:“通报的典型案例确实让我没有想到,案件之恶劣让人触目惊心,深受震惊!”湖南理工学院纪委书记刘亦工学习之后表示:“作为高校纪委书记,对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党组铁腕维护党纪党规、严肃查处问责的力度深受震动,同时也使我们纪检干部监督执纪问责的底气更足。”大部分高校对照《通报》所列问题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了违纪违规问题自查自纠工作。
症状找到了,病根自然也要深挖。省委教育工委按照巡视工作“三部曲”,重点谱写“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的第二部曲。通过归类建档,个案解剖,举一反三等有关问题进行抽象和归纳,对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归纳分析后,及时向上级部门提交专题报告,为深化高等教育改革,加强制度建设提供了重要参考。如,发现高校财务、基建领域的一些问题后,组织召开了省属高校财务工作暨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就这些共性问题进行了通报,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属高校财务管理的意见》,编印了《湖南省高校领导干部财务工作手册》,从而将巡视成果转化为了具体制度,进一步固化了整改成效。
责任落实,不能只顾头不顾尾
“将解决问题的担子交给被巡视高校党委,压实党委书记作为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王柯敏指出:“在落实整改责任中,不能只顾头不顾尾,高校党委班子成员和职能处室、二级院系负责人也不能例外,要逐级传导压力,促进巡视整改常态化、长效化,督促整改工作持续取得成效。”
《通报》强调,要落实好“四个主体责任”。党委、党委书记、党委班子成员和职能处室、二级院系负责人要各自扛起各自的主体责任,特别是职能处室、二级院系负责人在推动业务工作时,要切实承担起首次监督和日常监管的责任。高校财务、基建、后勤、国资等部门是极易引发腐败的高危地带,对此,省委教育工委要求高校进一步扩大传达学习范围,认真组织基建、财务、组织人事、国资、科研等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的负责人认真对照检查,自我剖析,自我教育。
如何让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到实处?省委教育工委做法是,严格实行“签字背书”,通过“双反馈”、“双报告”、“双责任”、“双公开”等制度,将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压紧压实。
把整改纪律挺在前沿,重点追究“五种责任”
“用好巡视成果,发挥好震慑、遏制、治本作用,核心是要将整改纪律挺在前沿,做到利剑高悬、震慑常在。”省教育纪工委书记周德义强调,“要让巡视整改落地有声,就应该在‘严’字上说事。”
对省属高校巡视工作来讲,巡视整改监督不是一阵子。省委教育工委建立了巡视预警机制和整改台账,对高校存在的问题实行对账销号,时时跟踪整改情况,对已被检查的高校杀 “回马枪”,开展“回头看”,对整改不力的进行“再整改”,对一些难以发现的问题进行“再发现”,对尚未深入了解的问题进行“再了解”,对追责不力的重新追责,持续形成“再震慑”。对尚未被检查的高校,省委教育工委也要求其对照通报的问题,按照“即知即改、边查边改”的原则,深入开展自查自纠,主动整改到位。
省委教育工委明确要求,对通报的问题置若罔闻、依然我行我素,整改过程中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整改不落实、不到位、不彻底,整改之后再次反弹、甚至愈演愈烈,责任追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等五种情形,将严肃责任追究。对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要找党委说事。今年来,省委教育工委先后对整改不到位的11所高校党委负责人进行了约谈。(省委教育工委 蒋志平)(来源:三湘风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