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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知
供稿人:  责任编辑:王花球  2016-10-09  点击次数:  

校属各部门:

根据《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党风廉政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湘财院党发[2016]11号)的文件要求,请各部门于10月10日前将整改阶段性落实情况报送(包括整改措施、整改到位、责任追究、整章建制等情况,以及工作方案中附件4、5统计表)的纸质版由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背书、加盖部门印章后报专项整治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楼524室,联系人:罗辉,电话:88811781),电子文档发至纪检监察处。

 

 

 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

2016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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