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组织、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确保省委省政府、学校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落实到位,切实做好我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全力维护师生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和校园安全稳定,现严明有关纪律要求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各级党组织、各二级单位要严明政治纪律,从“两个维护”和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高度,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积极投身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和学校党委统一安排部署,切实履行职责,做好防控工作。各二级单位党政负责人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及时掌握疫情,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理工作,科学防控、有力处置,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广大党员干部要强化使命担当、发挥垂范作用、狠抓责任落实,带头做好自己和家人的防控工作,拿出“我是党员,我先上”的精神气魄,按照职责要求,恪尽职守,甘于奉献,在最需要的时候,勇敢地带头深入防控疫情的前沿阵地,为疫情防控凝聚起“红色力量”。
二、严守纪律规矩,强化疫情防控
一是严守组织纪律。要严格遵循上级和学校有关精神,服从指挥调度,无条件执行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在车辆人员管控、个人防护、居家隔离与排查等方面积极主动配合,确保学校疫情防控“一盘棋”。二是严守工作纪律。严格落实值班、领导带班和报告制度,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落实快、情况真、数据准,做到联防联控、令行禁止、执行有力。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出现的重要情况、重大舆情等紧急突发事项,必须第一时间报告,严禁虚报、瞒报、迟报、谎报。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注意自身防护和健康安全,不举办、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三、加强监督检查,强化执纪问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协助学校党委进一步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落实情况、防控期间的值班值守情况、请示报告制度执行等情况,坚决杜绝疫情防控工作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及失职渎职等问题的发生。学校兼职纪检监察干部要协助所在党组织,履行好监督检查职责,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对党组织、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有以下行为的,要依纪依规依法严肃查处:一是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省委、学校党委工作要求喊口号、打折扣,在疫情防控工作中重视不够、责任落实不到位、防控不力的;二是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三是不服从组织安排,擅离职守、临阵退缩、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的;四是对重要疫情信息瞒报、漏报、迟报、错报、谎报的,失职失察,履职不力,导致疫情扩散蔓延的;五是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疫情防控资金和物资的;六是干扰卫生部门和医疗、疾病控制机构依法采取的强制隔离措施,以及干扰正常医疗秩序、干扰学校有关部门依法依规执行公务的;七是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散布虚假信息、造谣传谣,造成不良影响的。严格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又追究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对典型案例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以最严明的纪律推动责任落实到位,保障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有序高效运行,为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疫情防控期间,欢迎广大师生监督举报。
电话:073188811781;
电子邮箱:jjjcs_pub@hufe.edu.cn。
中共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