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作动态 >> 正文
 
学院召开党委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 组织深入学习《准则》《条例》
供稿人:唐雄伟 摄影:汪洋  责任编辑:王花球  2016-04-01  点击次数:  

(本网讯)3月30日下午,我院在图书馆学术报告厅召开党委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组织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体院领导、副科及以上干部(含教研室主任)、党支部书记参加了学习。

大会现场。 

    此次学习以讲座的方式开展,讲座由院党委书记肖湘愚主持,由湖南省委讲师团正厅级巡视员、省重大决策理论专家咨询委员会主任委员陈志强教授主讲。

陈志强阐述《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陈志强从《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准则》和《条例》)两部党内法规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鲜明特征、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的要求等方面进行了深刻阐述。他说,《准则》和《条例》的出台,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是依规管党治党的重要任务,是党内法规与时俱进的具体体现,是管党治党实践发展的重要成果。《准则》体现了正面倡导,重在立德,提出了“四个必须”“四个坚持”“四个自觉”;《条例》的中心点是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将对违纪行为的处分归为违反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六个方面行为的处分。他认为,《准则》和《条例》各有“五大亮点”,前者的五大亮点是紧扣“廉洁自律”、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突出“关键少数”、力求删繁就简;后者的五大亮点是尊重党章、细化了纪律,突出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行纪法分开,体现了作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最新成果,提出了党纪处分工作五项原则。《准则》和《条例》的鲜明特征是体现了以德治党和依规治党、党章与党内法规、全面从严治党与突出重点、坚持高线与守住底线、严肃惩处与教育优先等五个方面的统一。他指出,要深刻把握《准则》和《条例》的要求,一靠自觉,二靠管理,三靠强制,要做到“三有”与“四律”, “三有”即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四律”即律心、律情、律行、律家。

 肖湘愚主持会议并讲话。

    肖湘愚强调,各级党组织要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不仅要充分认识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的重要性,还要对照《准则》和《条例》结合实际把自己摆进去学,要通过深入的学习,深刻领会和把握两部党内法规的精神实质,掌握和熟知党纪条规,增强党性观念、纪律观念和法治观念;要在学习贯彻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树正气,守规矩,并落实在做实事上,始终将学院的利益放在首位,遵守学院制度与教师行为规范,以教学为中心,以为教学服务和做实事为荣,为学院的发展最大限度积聚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