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全国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和省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部署,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入手,持之以恒抓作风,驰而不息纠“四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化标本兼治,狠抓责任落实,推动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教书育人的良好环境。
一、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1.认真贯彻落实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准确把握《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主要精神和基本要求,加强对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执行准则、条例情况的监督检查,以准则、条例为尺子,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牢记“五个必须”,防止“七个有之”,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严格课堂教学纪律要求,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言行,确保三尺讲台无杂音。
2.突出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四个服务”、“四个坚持不懈”的要求,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到课堂教学、教材编写、文化育人、实践活动等教育教学和管理服务各环节,覆盖学院全体教育工作者、受教育者,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建立党政领导干部联系班级制度,密切联系师生,及时了解实际情况,听取师生员工意见、建议和要求,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加强舆情收集、研判和处置,牢牢把握各种宣传舆论阵地特别是网络阵地,重视干部师生意识形态领域倾向性问题研究,强化政治引领和思想引导,确保正确办学方向。
3.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原则性战斗性。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党性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思想武器,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对教职员工反映、组织约谈函询的问题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上说清楚、谈透彻,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各级党组织要担起执行纪律和规矩的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要开展对民主集中制、党委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谈心谈话、请示报告等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坚决纠正各种违反制度的行为,让党内政治生活真正严起来。
二、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强化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4.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级党政负责人要找准履行主体责任的着力点,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把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到学校、院系、基层党组织各层级。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协调,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担负起业务范围内的首次监管和主要监管责任,注重日常监管,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落实廉政责任书、任务分解表以及廉政约谈、述责述廉等机制,强化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意识。
5.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强化党委全面监督、纪委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作用。校纪委要围绕“三项任务”和“五项经常性工作”,找准职责定位,协助党委履行好主体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维护党章党纪党规权威,坚持每季度向党委汇报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重大情况随时报告制度。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题报告、“签字背书”、监督检查等机制,将“两个责任”层层传导。
6.严格考核。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年度检查考核制度,加强考核成果运用,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度。
三、抓住关键重点,强化党内监督
7.加强对“关键少数”的监督。加强对各级领导班子落实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制度、重要情况通报制度、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的监督检查,强化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每半年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一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廉洁自律、“三重一大”、“三个不直接分管”等情况。
8.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加强对重点领域、重大项目、重大资金的审计和监管。建立审计与纪检监察联查联办机制,严格审计责任追究。加强行政监察职能,重点监督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失职渎职问题。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人员招聘、职称评聘、出国(出境)、招生录取、转学转专业、专升本、科研经费、财务管理、基建维修、物资采购、评奖评优等重点领域的检查监督。督促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出台相应规章制度和防控措施。完善党务、政务公开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推动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将主动监督和主动接受监督结合起来,提高监督实效。
9.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加强对领导干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廉洁纪律情况的摸底排查,建立和完善廉政档案。认真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的要求,严把各类代表选举、干部提拔任用和各类评比、奖励中的“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及时、准确作出结论性意见,防止“暗箱操作”和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四、坚持挺纪在前,全面加强纪律建设
10. 准确把握和灵活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抓苗头,对违纪问题做到早防范、早发现、早处置,把“四种形态”贯穿监督执纪全过程。落实“抓两头带中间”工作思路,用足用好第一、二种形态,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加大提醒谈话、函询和批评教育力度,及时发现和制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切实管好从“好干部”到“阶下囚”的中间地带。
11.增强纪律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洁、警示教育活动,开设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讲座,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党风廉政建设教育警示片、参观教育警示基地,通过案例解剖和以案释纪,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守共产党人价值观,提高政治觉悟和道德修养,坚定“四个”自信,打牢“不想腐”的思想根基。各级党组织每季度要开展一次《党章》和党内法规的专题学习,在全校党员中开展一次党章党纪党规知识测试。加强学校纪检监察网站建设,及时发布纪检监察工作动态、解读最新党内法规、通报曝光典型违纪问题,营造廉洁从政、廉洁从教的良好氛围。
12.织密扎严制度笼子。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源头预防的根本之策,坚持“管小、管细、管用”原则,进一步完善组织、人事、财务、教学、科研、项目建设、物资设备采购、国有资产管理等规章制度,把权利关进制度的笼子,构建“不能腐”的长效机制。加强对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等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制度的监督检查,提高制度执行力,破解制度落实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问题。完善物资设备采购、科研经费管理、教材征订、有偿服务与非工资报酬等管理制度,严格工作程序,既规范管理、提高效率,又切实维护好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
五、持续推进作风建设,驰而不息纠治 “四风”
13.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巩固作风建设成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抓住重要时间节点,组织明查暗访,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变异,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重点,把作风建设逐步引向深入。落实作风建设情况定期检查通报、考核评价制度,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建立党政干部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敢担当勤作为,坚持“三个区分开来”,为敢于担当者担当。严肃查处各种诬告、陷害行为,为坚持原则、敢抓敢管的干部解除后顾之忧,不让规矩人受冤,不让干事者受屈,着力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14. 深入开展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坚持问题导向,严格台账管理,进一步巩固三个专项治理成果。在全校开展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整治乱发滥发教辅材料、违规收费、收受礼品礼金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问题,重点整治学校基本建设、物资设备采购、服务外包等领域不规范的问题,重点整治学生资助等教育民生资金虚报冒领挪用、索取回扣、发放不公等问题。以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整治成果,增强广大师生的获得感。
15.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落实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要求,强化师德教育和日常监管,严格执行高校教师师德“七条红线”,严肃查处违反师德师风和学术不端等行为,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与抓作风、带教风、促学风结合起来,引导教职员工按照好教师“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标准,培养高尚道德情操,以身立教,廉洁从教。
六、聚焦主责主业,强化执纪问责
16.加大执纪力度。加强和改进信访举报工作,规范信访举报受理工作流程,畅通群众举报投诉渠道,拓宽问题线索发现来源;落实信访举报登记、交办、反馈等制度,依纪依规依程序做好问题线索处置工作。对腐败问题坚持“零容忍”,做到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形成“不敢腐”的强大震慑。聚焦“六大纪律”,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紧盯违纪易发多发领域,发现问题,一查到底、决不姑息,维护纪律和规矩的严肃性。
17.加大问责力度。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的党组织,一定要严肃问责;对党的观念淡薄、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不作为乱作为以及重大决策失误、严重失职渎职、严重损害师生利益和给学校建设发展造成重大损失的党员领导干部,要依纪依规严肃问责,决不袒护、姑息。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建立刚性的问责机制,实现问责的制度化、程序化,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让管党治党责任重担越压越实。
七、深入推进“四转”,打造过硬队伍
18.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转素质”,加强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素质和能力建设。通过开展自学、定期集中学习、选派人员参加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举办的业务培训、参与办案等方式,切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全面提升纪检干部履职能力。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明确内部职责分工,完善内部监管制度,规范纪检监察干部行为,切实加强日常教育管理,严格办案纪律、保密纪律等各项纪律要求。纪检监察工作要自觉接受党内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按照“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打造一支素质过硬、业务精良、组织放心、师生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