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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财政经济学院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
供稿人:  责任编辑:王花球  2017-04-15  点击次数:  

2016年,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中央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八次全会的部署和全国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强化管党治党责任,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持续推进作风建设,整治和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深化源头治理防控,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引向深入,为我院教育事业健康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教书育人环境,为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一、深入落实“两个责任”, 强化责任追究

1、切实强化领导责任。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牢固树立不管党治党就是严重失职的观念,把党的领导体现到日常管理监督中,使管党治党真正走向严紧硬。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深入推动“两个责任”落实,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考核。党委主要负责人要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定期过问、检查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做到主动抓、全面抓、严格抓,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

2、常态推进两个责任落实。认真学习贯彻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结合实际,制定我院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细则。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题报告、“签字背书”、约谈、监督检查等机制,将“两个责任”层层传导。坚持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年度检查考核制度,加强考核成果运用。

3、强化责任追究。严格落实省委关于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责任追究办法,实行“一案三查”,建立刚性的、面向领导干部个人的追责机制,让失责必究、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二、严明党的纪律规矩,将纪律挺在前面

4、加强纪律教育。重点抓好“党内法规学习教育年”活动,把学习贯彻章程、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和《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作为“两学一做”和党委中心组学习、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领导干部述责述廉。认真开展反面警示教育,以案释纪。

5、严明党的各项纪律和政治规矩。政治纪律是党的所有纪律中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建立健全严格的党内生活制度,决不允许在党内搞山头主义、拉帮结派、结党营私;必须遵循组织程序,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违背组织决定;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私利。

各级党的组织必须旗帜鲜明地维护党的组织纪律,严格组织程序,加强请示报告,严禁擅自脱岗离岗、先斩后奏等违反组织程序、不讲规矩的行为;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匡正用人风气,防止干部带病提拔;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重点查处超规格超编制超职数配备干部、跑官要官和跑风漏气等不正之风。

坚决维护意识形态领域的工作纪律。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到课堂教学、教材编写、文化育人、实践活动等教育教学和管理服务各环节,覆盖学院全体教育工作者、受教育者,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严把人才引进、学术交流、科研经费、学生资助、项目培训、国际交流合作中的纪律关;牢牢把握各种宣传舆论阵地特别是网络阵地,重视干部师生思想动态和意识形态领域倾向性问题研究,加强舆情收集、研判和处置。

6、加强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七个有之”、“五个必须”加强监督检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深入贯彻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坚持“高线”“底线”两手抓、两手硬。把违反政治纪律的问题作为纪律审查的重要内容,严肃查处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的行为;严肃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严肃查处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行为;严格处理在课堂教学中传播违法有害观点和言论的行为,严肃查处散布反动言论、编写制作政治性非法出版物或从事非法活动的行为;严肃查处为官不为、为官乱为、懒政怠政的行为;严禁党员领导干部踩“红线”、越“底线”,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三、持续推进作风建设,驰而不息纠治 “四风”

7、坚持问题导向正风肃纪。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精神,深化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加强对中央和省委关于厉行节约、干部住房、公车配备、职务消费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公车私用、乱发津贴补贴、出入私人会所、借婚丧嫁娶敛财等问题。紧紧抓住教师节和传统节日等关键节点,严肃查处收受礼品礼金、购物卡等问题。紧盯作风领域新情况新问题新苗头,警惕穿上隐身衣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后仍然顶风违纪的行为,对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一律从严查处。严肃查处乱作为、不作为和评审评估评价中的违规违纪问题。对发生严重违反“八项规定”等制度的部门,不仅要惩处当事人,还要追究相关部门和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8、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坚持“管小、管细、管用”原则,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干部教育监督、财务管理、项目建设管理等制度,着力完善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定期通报、考核评价等配套制度,切实形成靠制度管人、靠制度管事的良好局面。提高制度执行力,切实破解制度落实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问题,不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四、加大纪律审查力度,保持遏制腐败高压态势

9、加大信访案件办理力度。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保证群众能够按政策规定多渠道表达诉求。加强信访举报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力,以理性合法的方式反映问题。进一步规范信访案件办理流程,妥善回应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对待群众的信访举报,对实名举报的信访线索必查必复,重点信访举报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上级转来督办、群众举报和学院发生的案件,要按照依法依纪安全文明办案的有关规定,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对查实的问题严格依法依纪进行处理。同时按照《关于实行重要信访举报及案件情况报告制度的通知》精神,及时向上级报告相关情况。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对反映党员干部、教师的苗头性问题,及时采取约谈、函询等方式向本人和组织核实,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对反映失实的要及时澄清,保护党员干部工作的积极性。

10、突出纪律审查重点。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进一步聚焦主业主责,切实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坚决查处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行为。严肃查处领导干部插手职称评定、考试招生、工程建设、违规选人用人、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规兼职取酬、违规领取薪酬的案件,严肃查处科研人员挪用、套取、贪污科研经费的案件。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三种情况同时具备的是重中之重。执纪审查要坚持快查快结、快进快出,及时做出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对涉嫌犯罪的按程序移送司法机关。严格遵循审查程序和保密纪律,依纪依法安全办案。

11、切实发挥案件治本功能。按照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对查处的案件,深入研究发现的问题,剖析发案深层原因,针对暴露出的问题及时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强化教育,从源头上预防类似问题再次发生,真正达到查处一起案件、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规范一方管理、教育一批干部、治理一方风气的目的。

五、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12、深入整治党风廉政建设突出问题。针对高校巡视、审计、纪律审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列出问题清单,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力争取得实效。

13、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根据省纪委的统一部署,重点查处和纠正超标准超范围收费、虚报冒领截留学生资助等教育民生资金、违规办班、教职工收受礼品礼金等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4、开展“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重点治理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参赌涉赌、吸毒涉毒等方面的问题。

六、加强源头治理防控,深化权力运行监督

15、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对执行落实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三个不直接分管”、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系部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等重要制度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责述廉、民主生活会、谈话、约谈和函询等监督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完善党务、政务、校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推动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加强对重点领域、重要资金、重点问题的审计和财务管理。建立纪监审联查联办机制,严格审计责任追究。认真履行行政监察职能,重点监督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失职渎职问题。

16、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人员招聘、职称评聘、出国(出境)、招生录取、转学转专业、专升本、科研经费、财务管理、基建维修、物资采购、评奖评优等重要工作事项的检查监督,及时整改存在问题,深入排查廉政风险隐患。

17、织密扎严制度笼子。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源头预防的重要措施,不断完善党内监督制度,组织、人事、财务、教学、科研、国有资产等相关部门要紧紧围绕干部管理、资金使用、行政审批等方面,健全完善相关制度,严格落实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制度,切实强化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着力构建不能腐的制度机制。

七、推进校园廉政文化建设,持续净化政治生态

18、建立健全学校“大宣教”工作机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纪检监察协调,党、政、工、团、系(部)、各部门密切配合,教职工和学生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

19、广泛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丰富教育内容,创新表现形式,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加强纪律教育、廉政教育,搞好主题教育,突出警示教育,强化日常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在党员干部中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章学习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廉洁从政教育,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教育;在重要岗位工作人员中开展廉洁从业教育,强化廉洁意识、风险防范意识;在教师中开展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教育,弘扬高尚师德;在学生中开展廉洁修身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廉政文化的传承教育,抓住入学、入党、考试、毕业就业等重要节点,集中开展廉洁主题教育;充分发挥校园文化主阵地的作用,利用校园宣传栏、校园广播、大学生艺术节等大力开展廉政宣传;认真开展正面示范教育和反面警示教育,不断增强广大教职工和学生的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打牢坚实的基础。

八、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提高履职尽责能力

20、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意见》,着力解决纪检监察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选好配齐配强干部队伍,做到结构合理、优势互补,能征善战、不辱使命。

21、全面提升自身素质。坚持打铁自身硬,切实加强纪检监察机关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责主业,强化执纪监督问责,创新工作方式,改变工作作风,夯实工作基础。加强专职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积极选派人员参加中央及省纪委举办的各类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着力培养办案骨干,全面提升纪检干部履职能力。

22、严格内部监督管理。严格落实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不断完善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切实加强日常教育管理,严格遵守办案纪律、保密纪律等各项纪律要求,自觉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监督,严防“灯下黑”,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201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