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协助学校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认真履行纪委同级监督职责,一体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国家监察职责,根据授权代表省纪委监委履行“上对下”监察监督职责。
(一)加强政治监督。聚焦“两个维护”,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
(二)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推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严格自律、严负其责、严管其辖。
(三)开展纪律审查、监察调查、问责处置。精准有效运用“四种形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监督执纪执法全过程。
(四)开展纪律廉政教育和党风政风监督。推进学校廉洁文化建设,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五)建立健全监督体系。建立健全与学校组织、人事、财务、审计、教师工作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落实监管责任的再监督职责。
(六)健全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做好学校党委管理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
(七)加强自身建设。规范和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加强对下级纪委和纪检委员的领导、指导和检查。
(八)负责抓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和消防综合工作,完成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