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地理学院副院长(教学)岗位职责
1、协助院长负责院教学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教学方面的政策和决定。做好各项教学相关工作的计划(方案)制定、落实、考核与总结。
2、协助院长做好对教学人员的聘用、晋级、奖惩、进修、考核等工作,并根据教学需要,负责外聘教师考核工作,并负责各系的相关管理工作。
3、负责学院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和教学大纲的制定、执行和 检查工作。负责教学工作量的审核、核算等工作。
4、负责学院的理论教学、实践教学和日常教学的质量监控工作,组织实施教学检查和质量评估工作。
5、组织进行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对各系的教研活动开展 情况进行检查、督促。积极组织教师参加各类教学竞赛活动。
6、 审定所有教材,负责学院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课程评估等工作。
7、负责教学任务安排和教学工作量的审核,检查教师工作规范执行情况,负责院内教学异动和教学责任事故的鉴定与处理,确保教学任务的完成,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
8、组织实施教学检查和质量评估、专业评估、教学座谈会等工作,全面负责青年教师成长相关工作。
9、指导学工组织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挑战杯、大学生创新创业、“互联网+”等),负责组织学科竞赛的院级选拔赛。
10、完成主管校领导、教务处等职能部门和院长交办的其他任务,协助完成学校和本院其他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