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2014年国家留学基金公派出国留学申报工作即将开始,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级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以下简称“面上项目”)
2014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在全国选拔各类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21350名,其中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项目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2800人。
2、国家留学基金湖南省地方合作项目(以下简称“地方合作项目”)
2014年湖南省继续与国家留学基金委合作开展地方合作项目,计划从省属院校中选派100名出国留学人员,留学身份只限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留学期限为12个月。
二、选派范围及条件
1、面上项目:凡符合《201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人员选拔简章》申请条件和相关项目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
2、湖南地方合作项目:全省高等院校符合《201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人员选拔简章》和《2014年国家留学基金湖南省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办法》的在职教师。
3、相关申报条件请申请人自行登陆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csc.edu.cn)查阅《201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人员选拔简章》和《201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指南》及相关附件。
4、支持与鼓励各部门结合本部门的学科建设和科研规划,以科研合作为依托,项目为载体,有针对性、成建制地以成组配套方式组织申报。
三、申请方式
个人自行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认真准备书面申请材料。
将纸质材料提交到国际交流中心,再由国际中心统一提交到省教育厅。
四、项目申报时间及相关材料
1.面上项目申请者于2014年1月5日至11日自行在国家留学金委网站上申请报名,并按规定将纸质申请材料一式三份于2014年1月12日日下午5:00前统一提交国际交流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2.地方合作项目申请者于2014年4月6日至15日自行在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上申请报名,并按规定将纸质申请材料一式四份于2014年4月16日下午5:00前统一提交国际交流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3.纸质申请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复印,均要求提供一套原件。申请材料中《单位推荐意见表》的申请表条码应与申请表其他页面一致。提交材料时请将在线生成的申请表(PDF文档形式)、推荐意见(WORD文档形式)发送到WSC2728@hufe.edu.cn。
4、纸质材料清单: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
2)《单位推荐意见表》
3)国外单位正式邀请函复印件
4)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5)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6)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7)获奖证书复印件(不超过5页)
8)所申请出国留学项目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五、评审、录取
1、面上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要求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录取人员。两院院士、长江学者、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入选者经资格审核后免予专家评审,直接录取。录取结果将于2014年3月在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公布。
2、湖南省地方合作项目:仍采取材料评审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材料受理后,湖南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受理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申请者于2013年7月左右参加留学基金委与省教育厅组织的专家联合面试评审,最后确定录取人员。录取结果将于2014年10月底在国家留学基金委及湖南教育政务网站公布。
六、今年申报项目需特别注意的地方:
1、省属普通本科院校申请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人员可同时申请“国家留学基金湖南省地方合作项目”。
2、2014年开始申报的时间提前了两个月,申报时长缩短,请有申报意向的老师注意申报期限,及时申报。
3、申请人员申请时必须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
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要求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材料申报工作,抓住机遇,根据自身学科建设需要,在提高选派质量的前提下切实增加申报人数。
国际交流中心即日起开始向各部门和申请者个人提供咨询。
联系人:曾佳
地 址:办公楼727室
电 话:88811907
国际交流中心
201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