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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院2016年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湖南省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补充通知
供稿人:杨雨晴  责任编辑:曾佳  2016-03-01  点击次数:  

关于做好我院2016年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湖南省

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补充通知

院属各部门: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湖南省地方合作项目申请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现就我院关于2016年公派出国留学湖南省地方合作项目申报、推荐和选拔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法

请申请人登陆“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查询《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和《2016年申报指南》及相关附件,在学院规定时间内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项目要求按时将书面申请材料及《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教师公派出国留学项目报名表》提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二、地方项目、学校受理时间及项目有效期

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委湖南省地方合作项目总体选派规模100人,分个人申报和科研团队申报两种方式,留学身份只限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留学期限为12个月(申请以科研团队方式派出的人员申请留学期限可为6-12个月)。

1. 申请人须取得外方正式邀请信方可申报地方合作项目,正式邀请信中须明确以下内容:申请人基本信息(申请人姓名、出生日期、国内院校等)、留学身份(访问学者)、留学时间(明确留学期限及起止年月)、留学专业或受邀人拟在国外从事主要学习/研究工作、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等相关费用信息(若申请学费则须注明学费明细)以及是否符合接收方外语水平条件。邀请起始(出发)时间段应在20168月至20179月期间

2. 2016年被录取人员留学资格有效期从2017331调整至2017930,逾期自动取消。

3. 申报时间:201641-6日网上申报,2016461700前按要求将申请材料一式四份提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6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