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院2016年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湖南省
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补充通知
院属各部门: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湖南省地方合作项目申请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现就我院关于2016年公派出国留学湖南省地方合作项目申报、推荐和选拔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法
请申请人登陆“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查询《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和《2016年申报指南》及相关附件,在学院规定时间内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项目要求按时将书面申请材料及《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教师公派出国留学项目报名表》提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二、地方项目、学校受理时间及项目有效期
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委湖南省地方合作项目总体选派规模100人,分个人申报和科研团队申报两种方式,留学身份只限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留学期限为12个月(申请以科研团队方式派出的人员申请留学期限可为6-12个月)。
1. 申请人须取得外方正式邀请信方可申报地方合作项目,正式邀请信中须明确以下内容:申请人基本信息(申请人姓名、出生日期、国内院校等)、留学身份(访问学者)、留学时间(明确留学期限及起止年月)、留学专业或受邀人拟在国外从事主要学习/研究工作、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等相关费用信息(若申请学费则须注明学费明细)以及是否符合接收方外语水平条件。邀请起始(出发)时间段应在2016年8月至2017年9月期间。
2. 2016年被录取人员留学资格有效期从2017年3月31日调整至2017年9月30日,逾期自动取消。
3. 申报时间:2016年4月1-6日网上申报,2016年4月6日17:00前按要求将申请材料一式四份提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6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