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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
供稿人: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责任编辑:傅佳  2023-06-07  点击次数:  

各二级学院:

为支持国际中文教育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以下简称语合中心)将启动2023年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推荐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请有意报名的老师,登录平台在线填写《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下载并打印后连同个人相关证书(学历学位证、普通话证、英语等级证、在职在编证明或学校聘用合同等)等材料复印件,于2023年6月8日(星期四)17:00前提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812办公室。

二、岗位需求

具体要求请登录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项目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http://pmplatform.chinese.cn查询。教师任期一般为2学年(满20个月)。

三、申请条件

1. 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有团队合作精神。

2. 年龄一般在26-55岁(含),身心健康。俄、法、德、西、葡、阿语6种非英语语种专业背景的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至58岁(含)。

3.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国际中文教育、中文、外语、教育等人文社科专业背景,以及其他符合岗位特殊需求的专业背景。

4. 具有2学年及以上教龄的国内大中小学校的教师。

5. 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含)以上水平,能熟练使用外语。

6. 部分岗位需符合岗位具体要求。

四、报名程序

1. 申请人须在平台填写《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下载打印后提交有关部门审核。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需完成离任结算,并与申请第一志愿岗位的中方院校联系推荐事宜。未在平台填写的将不予受理。

2. 单位审核

1)中小学教师的申请表及申请材料由学校审核后(校领导须在“单位审核意见”栏内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经所在市(州)教育(体)局审核、汇总后报省就业指导中心。

2)高校教师提交的申请表及申请材料由学校审核后(校领导须在申请表的“单位审核意见”栏内签署意见、签名加盖学校公章),汇总报省就业指导中心审核。省属高校师生的申报材料经所在学校审核后由学校报省就业指导中心审核;部属院校审核后直接报送。

五、报送时间

请于2023年6月9日之前将推荐材料以快递方式邮寄至省就业指导中心,逾期将不予受理。

申请人请关注平台或注册邮箱通知,请及时关注,保持手机畅通,以免遗漏通知。

六、选拔考试

申请人须参加语合中心统一组织的线上选拔考试。考试为面试,主要考察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跨文化能力、外语水平和心理素质等。时间暂定7月中下旬,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七、录取培训

根据选拔考试结果和岗位需求,确定录取和培训人员。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八、派出待遇

教师待遇根据《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财教〔2011〕194号)文件执行。 

联系人:严辞寒          

联系电话:88811967


附件-骨干教师人才库备案表.docx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