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邀请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以下简称“招标人”)根据工作需要,现对16-17栋学生宿舍7台电梯维保进行招标,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服务商前来投标。
第二章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置为主校区学生宿舍16-17栋学生宿舍,7台电梯,该批电梯2019年投入使用,品牌为蒂森,服务期:2025.10-2026.10。
本项目上限值金额为45500元(包含人工、机械、保险、各种工具、管理费、税金等一切与本项目有关的费用在内)。
二、维保内容:
1、合同履行期间,维保方应当每15日一次派专业技术人员,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1-2009)的要求,分别完成半月、月、季度、半年和年保养的全部项目,对设备进行调整、检查、润滑、清洁等维护保养工作,以保持设备的正常运行,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
2、维保方须制定全年的保养计划,并于合同签订后一周内提交招标人审定,每月28日前需向招标人提供下月电梯维护保养计划,且正式保养前必须通知招标人,取得其同意后方可进行保养工作。停止设备运行维修保养时,应有明显的检修安全警示标志。
3、维保方发现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及时通知招标人,必要时可以停止使用,现场需设置温馨提示标语或警示标志。
4、每次保养或者急修后维保方应列出维修保养项目单,由招标人指定人员签字认可,招标人自留一份存档,作为提供给(质检局和特监所)对该设备随时抽查和年检时的必备资料。
5、维保方负责电梯年度报检申请工作,项目应积极配合。
6、维保方需提供 24 小时应急处理服务并提供24小时服务电话。接到故障通知后,应当按照合同规定时间赶赴现场进行处理。因设备故障导致客户投诉第二天必须提供专业分析报告。
7、电梯出现关人故障时,维保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时起 30 分钟内到达现场,及时解救被困人员并进行抢修;一般故障的修复时间不超过1小时;较重大故障的修复时间不超过 4 小时;当发生特别重大故障,且维保方在倾尽最大资源及努力的情况下不能在 12 小时内修复的,维保方负责人应及时向招标人负责人通报故障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解决方案和解决时限,并由双方书面确认。一般故障:包括电梯门系统故障、信号与操作部件故障、普通安全控制回路故障等;较重大故障:包括 SID 系统故障、运行控制系统、驱动系统的主要电子部件和计算机电子板的故障,以及维保方技术工程师判断可能存在其它故障隐患、需要进行可靠性测试运行的故障等;特别重大故障:包括但不限于意外管道跑漏水、动力电源故障、雷电破坏、人为故意破坏等因素造成的停梯故障,以及电梯重大机械部件损坏(如曳引机),或者电梯可能存在其它安全隐患、需要进行可靠性测试运行的故障等。发生较重大故障、特别重大故障,维保方应在故障发生后三日内向项目及时出具故障报告。前述各项抢修服务费用已经包括在日常维护保养费中,招标人无需另行支付。如在接到报修电话后,未能按合同规定时间到达现场,每出现一次按200元/次给予合同扣款,超出时间引起的事故或损失应同步承担赔偿责任。
8、设备设施损坏后,维保方需尽量组织人员以维修的方式修复。如确实无法维修需购件更换,凡更换价值500元以上的配件维保方需立即提交书面报告给招标人安排购买(报告需含有:更换原因、更换配件名称、型号、现时市场价格等内容),材料费由项目负责,配件安装、修复等由维保方负责(机械部件工费除外)。维保方有义务协助项目购买有关材料,且不能另行收取费用。
9、电梯维保原则:必须确保电梯能正常运行,维修保养时间错开上下班高峰期进行,紧急维修除外,且必须本着先维修后更换的原则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10、轿厢、机房、监控中心等五方通话连线及通话设备由维保方负责维保。
三、服务要求
1、维保方应当具备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相应资格许可证及工作人员操作证等有效证件,接受项目的检查。
2、应当配合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对电梯的定期检验,不得以任何形式分包、转包。
3、每年最少参与一次(或以上)在项目宣讲关于电梯安全使用管理活动,同时配合项目发布有关电梯维保测试信息。
4、维保方自备各种专业维修工具。应当妥善保管电梯图纸及相关资料,并在合同终止后交还给招标人,若造成相关资料遗失的,维保方应负责解决,并承担由此造成项目损失的赔偿责任。
5、维保人员在维修、保养过程中应当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作业安全,发生的安全事故或意外伤亡事故由维保方负责。
6、维保方在承担电梯维保期间,对电梯因保养不到位而发生的电梯安全事故承担责任。
7、维保方在保养或维修工作过程中因故意、疏忽或失职,或者提供服务发生其他不符合合同规定或有关电梯设备的法律、法规及行为规范要求的情况,造成项目设备、其他财产或任何人身的损害,维保方应承担直接损失赔偿责任。
8、由于维保方保养维修不当造成电梯系统失灵而引起的直接或间接损失,维保方承担相关责任。
9、维保方需购买维保方工作人员的有关保险,维保方维修保养的工作人员人身、财产安全及费用亦由维保方负责。
10、接受项目对合同范围内的工作质量、进度、方法、安全、记录等监督检查。建立回访制度(包括服务态度、维修质量、是否按照规定实施维护保养等)。
11、维保方有责任指导招标人正确操作及安全使用设备,并负责提供详细的技术咨询服务。
12、如遇涉及或可能涉及电梯设备安全(如井坑进水等),维保方接到通知后,须及时到场协助招标人处理相关事宜,并对电梯进行免费检查、测试。
13、维保方有义务给招标人提供技术改善方案及合理性建议,并须就维修保养情况每季度与项目进行沟通与检讨。
14、合同期满后,维保方在合同期满时必须对系统维护正常运行,并于合同期满当日将技术资料等全部资料交回招标人。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有效期内)
(2)具有2个以上正在服务的维保案例,提供证明材料;
(3)必须具有电梯安装(含修理)专业资质,并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电梯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资质证书(C级以上)
(4)必须保证实施本项目的电梯维修及维保的作业人员持有有效的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资格证或专业操作资格证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报价;
五、本次招标采取总价包干,最低价中标。
六、付款方式:项目服务期满后,此前维保方无任何违约情况下,招标人一次性无息付清。
七、现场情况以实地踏勘为准,未含实地踏勘表的报价为无效报价!现场踏勘后以最低报价为中标单位,报价高于预算金额的为无效报价!
现场踏勘时间:2025年9月25日下午15:00
现场踏勘集合地点:湖南财政经济学院主校区 后勤处
投标截至时间:2025年9月26日下午15:00(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开标时间:2025年9月26日下午15:00(同投标截止时间后即刻进行)。
投标地点:湖南财政经济学院主校区 后勤处会议室
联系人:周老师 13787019374
202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