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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湖南财政经济学院财苑一食堂阶段性 经营债务清算事宜的社会公示

    来源: 时间:2025-07-15 作者: 点击:

       一、基本情况

    根据湖南财政经济学院与珠海市鑫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789432707Q,以下简称珠海鑫茂)签订的《财苑一食堂餐饮服务战略合作协议》相关约定,结合该公司在经营期间产生的实际债务情况,现由其关联企业湖南鑫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鑫茂)全面承接本次债务的清算责任。

    二、债务承接方责任

    湖南鑫茂全面负责珠海鑫茂在财苑一食堂经营期间2022720日至202572日所产生的所有债务的清还与清偿工作,并与珠海鑫茂承担连带经济责任。

    三、清偿期限

    所有债务须于2025831日前完成清偿。

    四、债权申报流程

    1.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5731

    2.申报材料:债务凭证、合同、票据、裁决书等债权证明材料;债权人身份证明原件、债权人银行账户信息

    五、提交方式及联系方式:

    1.提交方式:债权人需通过现场提交方式报送申报材料

    2.提交地址:湖南鑫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财苑一食堂办公室(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二路139号)

    3.联系电话:13548556257/15874888848

    六、公示期与申诉机制

    1.公示期:本次债务清算相关事宜的公示期至2025731日止 。

    2.申诉机制:对债务认定存在异议的债权人,需在2025730日前提交补充证据至湖南鑫茂;若争议仍未解决,可通过诉讼或仲裁方式处理。

    七、法律声明与责任规避

    1. 若湖南鑫茂逾期未完成债务清偿,相关债权人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郑重申明:与涉及本次清算的两企业无任何债权债务关联,只参与清算监督工作,不参与财苑一食堂阶段性经营债务的具体清算工作。

    八、公示发布与债权申报提示

    1.本公示同步发布于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后勤处公示栏及财苑一食堂前大门公示栏。

    2.各债权人应密切关注本次债务清算进度,务必在规定申报期限内完成债权申报;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关债权。


    湖南鑫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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