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工商管理学院 编辑:刘港 发布日期:2021-06-02 阅读:
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疫情防控组、湖南省教育厅以及长沙市、岳麓区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21年暑期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持续抓好学校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广大师生员工要深刻认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复杂性及不确定性,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共同做好防疫工作。各单位要保持高度警醒警觉,持续抓好我校常态化疫情防控;继续坚持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的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学校疫情防控制度,落实各项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并根据学校的统一安排,做好值班值守、信息报送等工作。
二、认真排查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
各单位认真排查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等人员,如有相关人员,第一时间报属地疫情防控部门,并按照疫情防控规定采取相应防控措施。
凡2021年5月7日(含7日)以来,自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佛山市、茂名市返校的毕业生,或湖南省电子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黄码(卡)”的学生,应第一时间主动向二级学院、学生处及校防控办报备出行情况和健康状况。持有7日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有效证明,且体温正常的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有序通行;若不能提供7日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有效证明的,请主动接受新冠肺炎核酸检测,核酸检测阴性后,可有序通行。
5月30日起,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与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的、有封闭管控区域旅居史的、健康码为红码的来校人员,请配合落实14天(自入湘之日起)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于隔离开始的第一天和最后一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三、切实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摸底和宣传引导工作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控制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
的手段,更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为了个人和社会的健康安全,请尚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师生员工应尽快积极预约登记,有序前往定点接种门诊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四、继续严格履行外出报告制度
鉴于目前国内疫情形势,如非必要,近期不要前往疫情
中高风险地区,确有必要前往,必须严格履行外出报告手续审批,并提前向学校报备(教职工报校疫情防控办备案,学生经二级学院批准后报学生工作处备案,特别是毕业生外出和返校请严格执行),并严格做好个人防护措施,返校后按照疫情防控规定采取相应防控措施。
五、继续严格管控聚集性活动
严格管控聚集性活动。按照“非必要不聚集”的原则,
除教学活动外,各单位要尽量减少各类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确有必要举办的聚集性活动,要制定针对性疫情防控方案,严格落实防控措施。
有校外人员参与100人以内的聚集性活动需经主管校领导批准,有校外人员100人以上且有外省人员参加的聚集性活动需经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同意。
六、严格执行校园半封闭式管理
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入校,必须严格执行“两码一测”,测量体温、筛查健康码和行程卡,如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健康码、行程卡为红码或黄码,体测异常者一律不得入校。
七、加强师生员工疫情防控宣传教育
各单位要加强对师生员工疫情防控形势、防控政策、防
控措施等方面的宣传教育。教育师生员工做好个人防控措施,养成随身携带口罩,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在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时、就医时、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和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时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咳嗽打喷嚏掩口鼻、少聚集、文明用餐,公共场所保持“1米线”距离、发病及时就医等。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者,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具有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就诊并进行核酸检测,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八、落实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督查
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督查工作组要进一步督查各单位疫情防控工作职责落实情况;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敢担当、落实不力、甚至失职渎职的,依纪依规予以严肃问责;对隐瞒不报或故意迟报的单位和个人,依纪依规予以严肃问责;对因瞒报、谎报个人相关情况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