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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天平,一头是百姓,一头是良心”
供稿人:   责任编辑:熊先辉  2010-07-01  点击次数:  

 

  文惠新,一个普通的女法官,扎根基层法庭19年,公正高效地审理了1700多件案件。在平凡岗位上的她,以不平凡的业绩赢得了百姓的口碑:在她工作过的南江,百姓中流传着有纠纷“找文法官”。

  10余年里,文惠新为减少纷争,足迹遍布法庭所辖村庄的每一个角落,她为维护法律的尊严,甘愿受气,她为了方便群众来访,从1996年开始,把家从市中心搬到了郊区的法庭附近……

  从2000年开始,文惠新风雨无阻地坚持每月对村人民调解员进行法制辅导,打牢化解民间纠纷的“第一道防线”,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在长期的学习实践中,她创造总结出了“调解五法”,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化解了许多尖锐的社会矛盾,一些群体性上访事件得以平息。

  “法律的天平,一头是百姓,一头是良心,两头都是沉甸甸的。”

  长期从事基层审判工作的文惠新,对迫不得已而打“官司”的基层群众,充满了同情和理解。她在审判实践中探索出了一条“调判结案,和谐审判”的路子。她审理的案件,无论诉讼标的大小,她都不会轻易下判,而是把调解作为审理每一件案件的首选。

  20079月的一天,3位从云南到玉林务工的农民工来到法庭,含泪向文惠新讲述了他们的不幸:他们3个家庭各有一个不满7岁的小孩。4253个孩子在某砖厂取土形成的水坑中玩耍时全部溺水身亡。当时砖厂老板表示愿意承担丧葬费并各支付3000元安慰费,3人也与老板签订了协议。可事后他们了解到砖厂对水坑未设标志,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多次与老板交涉无果的情况下只好找到法庭寻求法律支持。

  作为母亲,文惠新十分理解失去子女的痛苦,当即决定立案受理,并按法定程序办理了诉讼费减缓手续。

  被告是辖区内有名的企业能人,坚持认为自己没有责任,不同意赔偿。眼看春节就快到了,3位农民工又急着回家。面对这种情况,文惠新想方设法寻找解决问题的突破点,不分白天和晚上,只要知道被告在厂里,她就赶到砖厂,反复做被告的思想工作,一次、二次、三次、五次……她的执著和耐心终于打动了被告。被告最终支付了4.6万元的赔偿款,案件圆满调解结案。3位农民工拿到赔偿款时,感动地对文惠新说:“法官,谢谢你,谢谢你!”

  “我常想,其实法律不是抽象的条文,只要在每个案件中运用适当的方法,用心去调解纠纷,矛盾就能迎刃而解。”

  文惠新在司法实践中总结出“调解五法”——换位思考;因案制宜;释法说理;巧借外力;消除“症结”。正是有了这套“方法论”,她调解棘手的案件越来越得心应手,2005年至2008年调解结案率平均达96.3%

  20075月,玉州区自行车总厂235名职工要求企业改制后给予补偿,由于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职工们向法院提起诉讼。此案诉讼人数众多,又是企业改制后引发的纠纷,对照规定属于法院暂不受理的案件。

  但文惠新却接手了:“企业改制,职工生活一下没着落。他们需要一个倾听困难的地方,如果都不管,当事人失去希望,破罐子破摔什么事都干得出来,这样很容易就变成群体性事件。”

  案子比文惠新想象的还棘手,235名职工情绪激动,酝酿着到北京去游行。为了弄清事情的来龙去脉,她给职工们做了30多次思想工作。厚厚两本笔录上记着每个职工的诉求。“她是真心想帮我们解决问题,”职工陈某说,“我们都把她当自己人。”

  带着职工们的希望,文惠新跑遍了玉州区委、区政府各相关单位。在她的努力下,玉州区政府成立了专门的调查小组。1年后,政府为职工解决了生活基本保障问题,235名职工在她的劝解下息访息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