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首页 >> 校工会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在高校开展文明家庭评选的通知
供稿人:   责任编辑:彭爱平  2019-06-13  点击次数: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充分展示高校家庭文明建设成果,根据湖南省精神文明建 设指导委员会《关于评选表彰2018届湖南省文明城市、文明村

镇、 文明单位 (文明标兵单位) 、 文明家庭的通知》 (湘文明委 〔2018〕 7号)要求,今年将在高校启动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现将有

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及推荐名额

符合湖南省文明委印发的《湖南省文明家庭评选和管理办 法》中文明家庭评选标准的,每个高校可以推荐1个文明家庭。

没有符合评选标准的可以不推荐。

二、评选程序 1.自愿申请。具备申报资格的家庭可填写《湖南省文明家庭

申报表》并向学校申报。 2.学校推荐。由学校严格按照推荐名额择优推荐到省委教育

工委。 3.专家评选。省委教育工委组织专家评选出 3个家庭为湖南

省文明家庭推荐对象。

三、其他事项 1.请高校高度重视,将文明家庭评选管理作为加强校园精神

文明创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的重要举措,通过文明家庭评选,引导教职工注重家庭、注重家

教、注重家风,模范践行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 2.请于2019年1月3日前,将推荐家庭的《湖南省文明家庭

申报审批表》一式三份报送至教育工委宣传部。联系人:殷劭, 肖霖予;联系电话:0731-82204082。

附件:1.湖南省文明家庭申报审批表 2.湖南省文明家庭评选管理办法

                                                         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