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校长 郭国强
各位代表:
2021年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四次会议共征集提案13件,经提案小组审核后正式立案9件,转为建议案3件,转为建议1件。针对征集到的13件教代会提案,学校专门召开了校长办公会议,明确了每个提案的承办部门及责任人,截止目前,十三件提案已基本落实。
一、立案提案落实情况
1.由曹松林代表提出,孙光、屈喜龙等代表附议的《提质改造学校中心花园,建好“共享空间”》的提案指定承办落实部门为后勤处,鉴于学校目前的财力,后勤处暂时没有启动此提案的相关工作。提案人表示,防疫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更显示出活动场所、学习自修场所的重要性,财力问题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解决,建议学校先简要处理,尽快启动此提案的相关工作。
2.由刘平兵代表提出,陈丽萍、肖勇等代表附议,杨培根代表提出,杨金画等代表附议的《关于修改完善
3.由凌飞代表提出,曹松林、向占宏等代表附议的《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营造财院校园氛围》的提案,指定承办落实部门为党委宣传部。2021年下半年,学校对新建的雷锋校区教学楼及宿舍进行了楼宇命名。2022年3月,党委宣传部启动了学校主校区主要楼宇命名征集方案,拟在校内外各种宣传平台发布征集通知。提案人对提案的落实情况满意。
4.由凌飞代表提出,曹松林、向占宏等代表附议的《将16栋宿舍负一楼用于师生收发快递》的提案,指定承办落实部门为后勤处。鉴于16栋负一楼的现实条件,用于师生收发快递不合适,后勤处考虑在16栋、17栋北面中铁城建临时建筑占地上建设收发快递专区,但因16、17 栋公寓建设还有后续工作尚未完成,中铁城建还需使用,所以此提案工作现处于学校多部门积极协调和努力推进中。提案人表示目前快递的收发全部都集中在家属区,货车进出、学生排队的现象非常严重,极大地影响教职工日常生活,破坏了公共绿化环境,建议学校有关部门尽快协调解决问题。
5.由戴恩湘代表提出,蔡益华、范则周等代表附议的《关于在新公寓16栋17栋的北边修建一条人行小道的建议》的提案,指定承办落实部门为后勤处。后勤处在新公寓16栋、17栋的北边按周边原人行道风格修建完工了人行小道,方便了周边几栋学生的出行。提案人对提案的落实情况非常满意。
6.由刘英代表提出,王萱、刘东艳等代表附议的《以生为本,扩充学生生活区外环境休闲、锻炼、交往功能》的提案,指定承办落实部门为后勤处。收到提案后,后勤处做了如下工作:美化校园环境,在校园空地上补种多种花草树木;修复厚生广场叠水景观;购买安放一些室外的石圆桌、石圆凳和条形石靠背椅,修补停车坪南边的木质景观长条凳;为拉通环校园健身道建设做好了前期准备。提案人对提案的落实情况基本满意,并建议增加学生锻炼、交往功能的场所。
7.由周志望代表提出,林铁、彭丽、王文娟等代表附议的《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应纳入“一线”教学工作量》的提案由教务处牵头商人事处承办。由于涉及的内容较多,教务处和人事处均不能给予回复,提案人表示予以理解。
8.由董仁周代表提出,蒋丽香、董智等代表附议的《关于高度重视校内高层次人才的建议》的提案,指定承办落实部门为人事处。人事处结合学校《关于做好2021年度绩效工资结算工作的通知》给予回复。提案人对提案的落实情况基本满意。
二、建议案具体落实情况
1.由莫晓芸代表提出,陈丽萍、刘平兵等代表附议的《建议加强教学楼管理》的提案,指定承办落实部门为后勤处。后勤处委托物业楼栋管理人员加强巡查,减少水、电浪费;2021年暑假对三教学楼厕所所有蹲位的冲水设施进行了检修和维护;拟成立专门的教学楼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统筹教学楼管理。提案人对提案的落实情况满意。
2.由黄越代表提出,石卫、孙际慧等代表附议的《开放学校西门校内车辆进出权限》的提案,指定承办落实部门为保卫处。保卫处及交警部门实地考察后认为学校西门校内车辆进出存在安全隐患,所以暂时不考虑开放学校西门校内车辆进出权限。提案人对提案的落实情况满意。
3.由肖燕飞代表提出,罗四维、唐甜、文世英等代表附议的《关于使用电子系统简化教师教学工作量核算的建议》的提案,指定承办落实部门为教务处,教师教学工作量核算系统已于2021年根据学校文件要求安排人员进行开发,今年的工作量核算将在系统中进行。提案人对提案的落实情况满意。
三、建议具体落实情况
由董仁周代表提出,蒋丽香、董智等代表附议的《关于改建学校20世纪80年代所建教师老旧宿舍区的建议》的提案,因超出了学校处理职权范围,不能立案,但考虑其涉及教职工利益,作为建议转交基建处研究回复。基建处了解相关政策,教职工宿舍房屋产权不属于学校,学校不能对其主张相关权利、履行相关义务。提案人对提案的落实情况不满意。
以上就是2021年教职工代表大会13件提案的具体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