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受院工会经审委员会的委托,我现在向大会报告院工会2015年度经费审查情况报告,请予审议。
根据《工会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工会经费支出管理办法》的规定,院工会经审委对2015年度工会财务收支进行了详细审计。通过审计,我们认为2015年度院工会各项收支真实、合法,且证证(原始凭证与记账凭证)、账证(账簿与记账凭证)、账表(账簿与报表)一致。
2015年度院工会全年财务收支情况如下:
一、全年总收入1,477,259.86元(全年预算收入1,154,000.00元,实际完成预算128.01%)
其中:个人会费收入54,012元
学院拨入经费1,098,869.97元
拨缴经费收入255,000.00元
利息收入5,377.89元
上级专项补助收入64,000.00元
二、全年总支出971,434.66元(全年预算支出854,000.00,实际完成预算113.75%)
(一)职工活动支出285,222.00元
主要包括:气排球比赛费90,801元,教工之家、体育馆保洁和广场舞费9,250元,校运会、乒乓球赛、羽毛球赛及师生联谊赛费41,533.50元,各项比赛奖金44,690元。
(二)维权支出80,797.40元
主要包括:春节慰问7,600.00元,职工住院慰问37,509.00元,吊唁费22,396.00元,困难补助9,000.00元,怀化帮扶及各种租车4,292.00元
(三)业务支出312,567.26元
主要包括:教职工休养费176,680.00元,先进分工会、先进个人奖金及证书制作费52,533.00元,教代会餐费等,11,922.00元,办公、培训、通讯补助等66,113.76元
(四)补助下级支出122,848.00元。
(五)上缴上级工会经费170,000.00元。
三、年初结余116,828,60元
四、年末结余622,653,80元(含补充医疗保险费结余)
通过审计我们认为院工会较好完成了全年财务收支预算,特别刚化了财务支出,而且经费使用合理,财务支出主要用于教职工文体活动、先进分工会及个人奖励、职工疗养、职工医疗补助、职工困难补助等,除工作餐外没有发生业务招待费。
院工会经审委
2015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