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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湖南财政经济学院首届章程 委员会的通知

发布者:发展规划处 [发表时间]:2017-09-21 [来源]: [浏览次数]:

学校各部门:

    根据《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章程》第九章第六十六条的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由肖湘愚等十五位同志组成湖南财政经济学院首届章程委员会。

    章程委员会由肖湘愚、伍中信任主任委员。

    章程委员会委员名单如下:

    肖湘愚  伍中信  晏金平   刘寒波  樊晓平  刘建民 

    王焕清 李雪山 刘茂盛  文炳勋 杨安娜 全承相       杨  锴  李  涛  李  屹(学校法律顾问)

    章程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发展规划处,办公室主任由校长助理刘茂盛担任。

    本届章程委员会委员任期为2017年3月起至2020年12月止。以上成员如在任期内的岗位发生变动,按照学校章程规定予以替补,并继任其委员身份至当届任期届满。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