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财院院发〔2016〕122号
关于认真开展《湖南财政经济学院
“十三五”发展规划》学习贯彻活动的通知
各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党委会审定,已经颁布实施,为了深入宣传贯彻《规划》,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做好《规划》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的意义
《规划》在准确把握学校“十三五”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基础上,认真总结了我校过去五年取得的成绩,深入剖析了自身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我校“十三五”发展的指导思想与总体要求,明确了未来五年的主要目标与重要发展指标,以及为完成这些目标任务采取的主要措施,是实现学校科学发展,建设高水平应用型财经院校的行动指南。
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学习和宣传,让全校师生员工充分认识到,“十三五”时期是我校实施内涵发展,提升办学质量,建设高水平财经应用型财经院校的决胜阶段,必须增强责任意识。机遇意识、忧患意识、大局意识,凝心聚力,攻坚克难,朝着“十三五”确定的目标砥砺前行。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学习和宣传,让全校师生员工深入了解《规划》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进一步加深对我校今后五年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重要发展指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的准确理解和全面把握,增强全校师生员工对“十三五”发展规划的认同感,营造贯彻落实规划的良好环境,强化全校师生员工的执行规划的自觉性,提高规划的实施效果。
二、活动的主要内容、分工安排
(一)分解发展规划
将《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与任务,分解成发展项目,落实到专项规划,分解到各单位年度目标任务,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保障措施。
完成时间:4月1日—5月30日
由学校发展规划处组织,学校规划工作小组负责,呈学校规划领导小组审定。
(二)完善专项规划
各专项规划牵头部门以及参与单位,要根据《规划》要求,对专项规划进行修改完善与科学论证,确保《规划》各项目标任务得到全面落实,确保《规划》与专项规划协调一致。各专项规划须提交校长办公会、党委会审定。
完成时间:5月30日
由发展规划处组织,专项规划牵头部门负责,专项规划参与单位配合。
(三)修改完善二级学院规划
相关职能部门根据《规划》及其专项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提出个二级学院“十三五”发展规划有关指标,经过规定程序确定后分解到各二级学院。各二级学院根据学校《规划》和各专项规划,以及下达的指标任务,对本学院规划进行修改完善以及科学论证。二级学院规划经过学院学术委员会审议,规划处审核、联系校领导审阅、学院党政联系会议审定等程序后颁布实施。
完成时间:6月30日前。
由发展规划处组织,各二级学院负责。
(四)媒体宣传
在《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报》、学校宣传橱窗全文刊发《规划》,并就《规划》开辟专题、专栏、刊发评论,学校领导与职能部门负责人访谈,专家学者解读“十三五”规划,师生员工对“十三五”的新期待新愿景等。在学校电台做节目,广播分期播报,反映学校党委、行政谋划学校未来五年发展的决策过程。
完成时间:6月30日——12月30日
由党委宣传部组织协调,发展规划处协助配合。
(五)中心组学习
学校党委、各二级党组织将《规划》列为主要学习内容,各组织一次中心组专题学习。
完成时间:11月20日前
由党委宣传部组织,各二级党组织负责。
(六)汇编印发《规划》
完成学校《规划》和各专项规划、各二级学院规划的汇编、印制。
完成时间:6月30日前由发展规划处负责。
(七)制订实施方案
学校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要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按照发展规划的部署和要求,对目标任务进行分解,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组织协调与配合,共同抓好贯彻落实。要围绕学校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研究出具体方案和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配套政策,提出本部门、本学院的年度计划,分阶段、分步骤组织实施。要根据发展规划进行资源配置,统筹学校各项工作,切实提高发展规划的权威性,增强发展规划的执行力。
完成时间:11月20日
由发展规划处组织,各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负责。
(八)组织实施
根据规划实施方案和任务分解,相关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认真做好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
由学校规划领导小组组织,各职能部门和各二级学院负责。
完成时间:2020年12月30日前。
三、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
各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把学习领会和贯彻实施落实《规划》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大工作任务抓紧抓好,切实增强全校师生员工对学校“十三五”时期的发展形势、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主要举措的认同感。要加强组织领导,把学习、宣传、贯彻《规划》与修改完善专项规划或学院发展规划结合起来,与制订规划实施方案结合起来,与做好本职工作、认真组织实施规划结合起来,确保规划的目标任务能够真正实现。
(二)广泛宣传,营造规划实施的良好环境
要认真组织传达学习,在全校上下迅速掀起学习、宣传和贯彻《规划》的热潮,学校不统一组织宣讲,主要采取党委中心组学习、举办研讨会、报告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和宣传《规划》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在全校形成人人关心《规划》、人人自觉参与《规划》实施的良好氛围。
(三)明确目标,制定规划实施的工作方案
贯彻实施《规划》,是个二级单位的重要职责,要根据《规划》进行资源配置,统筹学校的各项工作,切实提高《规划》的权威性,增强《规划》的执行力。各二级单位要围绕《规划》,研究制定与之配套的专项规划,学院学科、专业建设规划和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或具体方案、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配套政策,提出本单位的年度计划,分年度、分步骤予以落实。
(四)加强组织,抓好规划实施的监控评估
在《规划》实施过程中,要加强《规划》的评估、控制和管理,建立一套围绕《规划》开展工作的运行机制,并将《规划》落实工作与目标管理,学校人、财、物等资源的配置紧密结合起来。要及时总结组织实施过程中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并积极进行宣传推广。根据形势发展需要,经过充分调研论证和必要的程序,《规划》可以做适当的调整、修订,使《规划》真正成为学校科学发展的行动指南。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党政办 2017年1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