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学校按《湖南省普通高校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湘发改价费规[2022] 586号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暂按学年学费标准预设应收学费,毕业时根据每位学生选课学习情况结算学分学费,每学分70元。具体专业收费情况见缴费界面。
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湖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办法》(湘发改价费[2021]646号)执行。教材由学校统一招标采购,教材款(折扣后)根据学生领用教材情况多退少补。
三、本校保护广大学生的合法权益,承诺不违背国家和省制定的教育收费政策。
四、本校向学生收取的所有费用,均开具非税收入票据或税务票据。
五、最终收费标准以省发改委最新收费文件或批复为准,按多退少补的原则执行。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政策”的原则。上述标准适用于2023年秋季入学的学生。
咨询监督电话:0731-88811072(校收费办)、88811107(校纪委监察处)
价格举报电话:12358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
2023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