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普通高等院校收费公示牌
单位:元/每生•每年
收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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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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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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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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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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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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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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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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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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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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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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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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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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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法教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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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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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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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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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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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科体育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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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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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00/7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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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史哲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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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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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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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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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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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制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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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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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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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课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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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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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学年代收,多退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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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训服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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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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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代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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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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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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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代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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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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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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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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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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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代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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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和户口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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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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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省属普通高等学校2010年招生专业目录》(湘教发[2010]10 号文件)的高校学科专业分类,本校本科层次财政学、市场营销、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和专科层次财务管理、法律事务(会计法、经济法)、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务、经济信息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项目管理、行政管理、证券投资与管理、电子商务等专业为经法教管类一般专业;专科层次房地产经营与估价、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酒店管理、旅游管理、物业管理等专业为工科体育类一般专业;专科层次旅游英语、商务英语、应用英语、文秘(涉外文秘)等专业为文史哲理类一般专业。
2、根据《湖南省高等院校热门(特色精品)专业学费标准上浮审核登记表(2010年度)》,经学校研究并报请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核准,本校2010年秋季入学的新生热门专业为本科层次金融学、会计学和专科层次会计(财务会计、注册会计师)、会计电算化、国际金融、金融管理与实务、市场营销、投资与理财等专业,学费标准在一般专业学费标准基础上上浮30%。
3、根据湘价教[2009]56号文件确定本校专科层次新增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工程造价专业4600元/每生•每年;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7800元/每生•每年。
4、新生第二代身份证和户口本费(一次性代收)21元/每生(其中:户口本费1元,居民身份证费20元);迁移证费(一次性代收)5元/每生,由学生自愿到保卫处办理。
5、学生用书籍课本由学生自行选购,书籍课本费按学年据实向学生代收,学年终了后多退少补。
6、本校按自愿有偿原则,向广大学生提供经批准的经营性服务并收取费用。
7、本校保护广大学生的合法权益,承诺不违背国家和省制定的教育收费政策。
8、本校向学生收取的所有费用,均开具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收据。
9、本校在湖南省物价局取得的《收费许可证》号为湘J3-0047号,有效期到2014年。
10、上述标准适用于2010年秋季入学的新生。
举报电话:12358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