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目前,湖南省有关部门和学校已经向省物价局正式提出了2012年教育收费政策调整意见,主要涉及大中专学校和普通高中收费。省物价局正在着手对有关部门提出的方案进行研究,听取各界意见。
据了解,有关部门提出的调整我省教育收费政策方案主要内容大致如下:
一、调整大中专学校收费结构,简化分类,保持高校学费相互衔接。
我省大中专学校收费现行分为七大类,具体为“211工程”学校、综合性大学、一般本科院校、高职专科学校、独立学院、普通中专、职业中专。2012年秋季一是拟将办学层次相同的“综合性大学”和“一般本科院校”合并,执行同一收费标准,即把现行的一般本科院校的学费标准调整到综合性大学的水平。
1、文史哲理类由3100元/人·年调整为3800元;
2、经法教管类由3400元/人·年调整为4000元;
3、农林航海地矿油类由2900元/人·年调整为3600元;
4、工科体育类由3500元/人·年调整为4500元;
5、艺术新闻传媒类不作调整,仍维持现行标准8000元/人·年。
6、医药、公安类由5000元/人·年调整为5500元。
二是拟将同属一个办学层次的“职业中专”和“普通中专”合并,执行相同的收费标准。即将职业中专的学费标准调整到普通中专的学费水平。
1、文、农、林、师范类由1300元/人·年调整为1900元;
2、工、卫、体、服、旅、美容等应用技术类由2000元/人·年调整为2800元;
3、经、法、教、管及其他专业定为2000元/人·年;
4、艺术类:表演专业由3000元/人·年调整为5000元;
其他专业由2000元/人·年调整为3300元;
5、医药、公安类由2800元/人·年调整为3000元。
据悉,我省现行大中专学校学费标准基本上制定于上世纪90年代末,近十几年未作过大的调整,学校运转成本和学生培养成本都随着市场物价上涨而有较大幅度的增加,现行学费标准已不能适应当今大中专学校办学的需要。
据省物价局有关人员透露,鉴于教育收费五年不动“禁令”去年已经期满,国家发改委允许各省市区根据各省实际,启动研究合理调整大中专学校收费,逐步解决多年积压的一些问题。
二、统一农村普通高中与城区普通高中学费标准。我省现行普通高中学费标准分为省级示范高中、城区和市级示范高中、农村高中三类,学费标准分别为1000元/人·期、800元/人·期和550元/人·期。2012年秋季起拟将城区和市级示范性高中与农村高中合并为“普通高中”,取消“城区和市级示范性高中”和“农村高中”的提法,将农村高中学费标准由现行550元/人·期调整为800元,省级示范性高中学费标准仍维持1000元/人·期不变。
据有关部门介绍,我省普通高中学费标准也是上世纪90年代末制定的,一直执行至今,各地普遍反映农村高中学费标准偏低,农村高中的建设指标、办学要求与城区高中并无区别,相反农村高中地处农村,由于交通和其他因素的影响,农村高中的生均培养成本比城区高中还高,加上近年农村适龄学生相当部分进城务工、对农村高中的学生规模影响很大,使得农村高中办学运转城本相对增加,所以仍将农村高中区别于城区高中制定收费显然不利于农村高中的健康发展。
据了解,上述收费标准如果作调整,将沿用“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政策,只对从2012年秋季起入学的新生交费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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