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
为做好2013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按照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的要求,现就编制学院2013年部门预算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重点
2013年部门预算将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调整预算编制口径。为了全国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教育经费有关表格的科学编报需要,更好地达到本科教学合格评估中“教学经费投入”的基本要求,使教学经费投入较好地满足人才培养需要,从2013年始,在经费投入指标上调整预算编制口径,主要从教学日常运行支出、教学改革与建设专项经费【指教学改革、课程建设、专业建设、教材建设、实践教学、学生活动经费(含学生科技活动、学生文化体育活动和学生社会实践等)等专项建设】支出方面进行预算指标编制。同时,要调整经费投入结构,切实把教学工作作为经费投入重点,加大对教学经费投入力度,并保证教学日常运行支出逐年有所增长。特别要大幅度增加实践教学专项经费,尽快转变实践教学经费不足的状况。
(二)将中央提前下达的补助资金编入部门预算。为进一步提高预算完整性,从2013年起,学院将中央提前下达的补助资金纳入部门预算部分相应编入部门预算。
(三)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目标管理。从2013年开始,省级专项资金实行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对重大资金进行重点评价。原则上,所有需进行二次分配的专项资金和500万元以上的其他专项资金都要申报预算绩效目标,具体事宜将另行发文明确。
(四)稳步推进预算信息公开。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编制2013年省级部门预算的通知》(湘财预〔2012〕51号)文件精神,将公开2013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并相应公开2012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按照重大专项资金预算公开三年行动计划,将重大民生专项公开范围扩大。
二、编制方法
科学合理地编制部门预算,是保障各部门履行职能,促进各项事业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协调,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一)收入预算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各部门的所有收支都要在部门预算中反映。凡是部门在行使职能过程中或对外提供服务取得收入的,均须编报收入预算。各部门编制收入预算时,应参照历年收入情况和预计增减变动因素,本着“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的原则,全面测算应取得的各项收入,按收入来源类别逐项认真测算后编报。所有收入须纳入学校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不得坐收坐支。
(二)支出预算
支出预算按照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分别编制。
1、基本支出预算。基本支出是部门为维持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日常支出计划(包括日常办公、邮电、交通、差旅费等)。编足基本支出预算,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需要。基本支出预算分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预算应按编制内实有人数和规定的工资、津贴、补贴等标准进行编制;公用经费要本着“勤俭节约、保障运转”的原则,根据部门实际开支水平进行编制。目前,部门预算基础数据信息为各部门工作人员数和在校学生(本专科生)数,各部门基础数据应以2012年10月31日在校人数为准。人员基本数据直接与各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挂钩,请各部门认真填报,及时上报异动信息,增人增编的需提供人事部门的相关证明,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2、项目支出预算。项目支出是为完成特定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编制的专项支出计划。项目支出预算要在保证基本支出预算后,按照轻重缓急和排序情况编制。各部门要切实做好前期的项目遴选、论证、审核和排序工作,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和事业发展规划,优化支出结构,压缩一般性支出,保障重点支出。要依据公布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认真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不得少报、漏报,不得进行无预算的政府采购。根据湘政办发〔2012〕58号文件精神,省财政、教育部门对专项资金进行了全面清理和有效整合,从2013年起学院将严格按省财政批复的专项资金整合方案编制预算。
三、编制程序
2013年部门预算编制继续采取“两上两下”的编制程序,具体流程和时间安排如下:
(一)上报基础资料(一上)。2012年12月10日前,各部门通过接收财务处下发的预算申报表格后按要求编报各项基础数据,包括:①2013年度各部门收入预算及支出预算;②部门人员及编制增减信息;③新增项目申报信息。以上数据所有电子资料均通过OA系统上报财务处,纸质资料预算须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报分管院领导审批后才能报送。逾期不报的部门,视同无预算收支安排,2013年不予安排支出。
(二)下达预算控制数(一下)。12月至次年1月,财务处对各部门报送的基础资料及建议新增项目予以审核、汇总形成2013年学院部门预算草案(即2013年各部门预算“一下”控制数,包括总控制数、基本支出控制数和项目支出控制数),报分管院领导审议后提请院长办公会议审议。
(三)编报预算草案(二上)。财务处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支出预算控制数,在听取各部门预算编制意见后调整编报各部门2013年度部门预算草案,并于次年2月初将数据盘与预算文本报送院长办公会议再次审批后提请党委会审议。
(四)下达部门预算(二下)。在党委会对2013年部门预算草案审议通过后30日内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经党委会批准后将部门预算下达。
四、组织形式
2013年部门支出预算编制工作按经费划块归口管理的范围,由各经费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汇总编制并上报。各部门需填报的预算表详见附件附表1《部门填表分类》。本次预算编制采用Excel电子表格形式,请各部门到财务处网页下载填报。
(1)教学经费预算,包括教学改革支出、课程建设支出、专业建设支出、教材建设支出、实践教学支出、学生教学活动费支出、实验室项目建设支出、图书业务费、多媒体教育维护费等。各教学系部的日常教学经费由教务处汇总编制报送,如果涉及到专项经费支出的部分,需要填列《新增专项经费申报书》。教务处负责全院教学(教辅)部门业务经费预算的编制、审核、汇总工作。
(2)学生经费预算,包括学生资助经费、学生活动经费(含学生社团活动经费)、招生就业经费、学生日常管理经费、团建经费、大学生思想道德提升工程等。学生工作部(处)负责全院学生经费预算的编制、审核、汇总工作。
(3)科研经费预算,包括科研课题经费、重点实验室(基地、研究所)经费等,根据科研项目的分类,科研处负责全院科研经费预算的编制、审核、汇总工作。
五、编制要求
(一)编制部门预算政策性强,要求严格,而且时间紧、任务重。预算一经批复将严格执行,不能随意增加预算支出。请各部门应认真编制并按时报送有关材料,对漏报、虚报、逾期不报的,责任由部门自负。
(二)支出预算的编制要坚持“精打细算、勤俭节约”的原则,按具体支出项目详细测算、列报,并说明测算依据。对2012年批复预算已经执行但未结算或未完成的跨年度项目不重新编入2013年部门预算,经清理审核后另行结转。
(三)各部门在申报新增专项经费预算时,需按具体项目填列《新增专项经费申报书》。专项支出预算须编制项目申请书及详细可行性论证报告。每个项目必须有详细可行的申报理由、测算依据和计算过程。申报理由不充分,测算依据和计算过程模糊的项目将不予受理。
(四)各部门于12月10日前将2013年各项预算计划表、有关编报说明、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及电子版各一份报送财务处财务管理科办公室(办公楼508),在上报材料中请填写填表人及其联系方式,便于沟通联络预算编制事宜,在预算编制中如有不明之处,请与财务处联系(联系人:张波;联系电话:88811211)。
附件:
1.附表一:部门填表分类
2.附表二:2013年度住宿费收入预算计划表
3.附表三:2013年度部门创收(资产有偿使用)收入预算计划表
4.附表四:2013年度部门支出预算计划表
5.附表五:2013年度科研收入:支出预算计划表
6.附表六:2013年度人员经费支出预算计划表
7.附表七:2013年度本(专)科学生人员经费预算计划表
8.附表八:2012年度零星维修经费支出预算计划表
9.附表九:部门工作人员人数统计表
10.附表十:学生人数统计表
11.附表十一:新增专项经费申报书
财 务 处
二O一二年十一月十四日
《关于编报2013年部门预算的通知》附件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