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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财政经济学院2015年新生教育收费公示牌
供稿人:张波  责任编辑:张波  2015-09-02  点击次数:  

 

单位:元/每生每年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  
(一般专业) (热门专业)
学历层次 本科 专科 本科  
学 费 经法教管类 4000 3500 5000 湘发改价费【2015】655号  
工科体育类 4800 -  —
文史哲理类 3800 — 
住宿费 普通学生宿舍 600 湘价教〔2012〕112号 
实行公寓制管理宿舍 1200
代收费 小计 1805/1715  湘发改价费【2015】648号
教材费 1300 按学年代收,多退少补
军训服装费 100 一次性代收
体检费 45 一次性预收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360/270 (长人社发【2014】14号、68号)一次性代收3-4年
身份证和户口本费  自愿办理
注释:
1、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5】655号)和《关于印发< 湖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5】648号)及《湖南省省属普通高等学校2015年招生专业目录》(湘教发[2015]12号)等相关文件,学院学费收费标准如下:
⑴本科层次:①英语、日语、翻译、商务英语等4个专业,学费标准均为3800元/每生.每年;②财政学、税收学、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电子商务、国际商务、审计学、物流管理等8个专业,学费标准均为4000元/每生.每年;③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程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管理、土地资源管理、工程造价等7个专业,学费标准均为4800元/每生.每年;④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等5个专业(均为热门专业),学费标准均为5000元/每生.每年。
⑵专科层次:投资与理财、会计电算化(含职高对口)等2个专业为经法教管类,学费标准为3500元/每生•每年。
2、身份证办理费。学生要求补办身份证,学校按公安部门实际收费标准收取。对办理户口迁移的学生免收相关费用。
3、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湘发改价费〔2015〕648号执行。教材费按学年预收,学年终了后按实际支付的费用据实结算,多退少补;根据教育部、卫生部关于高校新生入学体检规定项目,由学校统一组织对入校新生进行身体检查,按医院实际收费标准收取体检费,毕业生就业前需体检的,由学生自行体检并交纳体检费,学校不统一组织;按国家相关规定,在校学生每人每月可免5度电、3立方米水,超过部分按城市居民水电价格收取水电费。
4、本校保护广大学生的合法权益,承诺不违背国家和省制定的教育收费政策。
5、本校向学生收取的所有费用,均开具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非税收入收据。
6、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上述标准适用于2015年秋季入学的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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