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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报2023年部门预算的通知
供稿人:  责任编辑:李铁群  2022-12-08  点击次数:  


 

校属各部门:

为做好2023年度学校财务预算编制工作,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编制2023年省级部门预算的通知》(湘财预〔2022〕142号)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编制省本级教育部门2023年“一上”预算的通知》、《湖南财政经济学院预算管理办法》(湘财院院发〔2017〕159号)文件精神以及学校以前年度预算编制原则的要求,学校将启动2023年财务预算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根据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和学校2023年度党政工作要点要求,紧密结合学校事业发展和学校财力状况,按照“保人头、保运转、保民生、保稳定、保发展”的顺序,科学合理编制2023年综合财务预算。

    二、 预算编制的原则

1、艰苦奋斗、勤俭办学

2023年,学校处于发展的关键时期,必须贯彻国家和省教育厅、财政厅文件精神,坚决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做到有保有压,不搞铺张浪费,不盲目新增项目支出,努力开源节流、增收节支。

2、以收定支、基本平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结合学校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充分考虑影响年度预算收支的不可预计因素和可能存在的风险,科学预测各类预算收入,合规合理安排各项支出,厉行节约,不留赤字,实行“量入为出,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则。科学确定2023年度可分配财力,根据综合平衡要求,量力而行。学校根据事情的轻重缓急、在保人员经费、保运转等刚性支出的前提下,集中财力确保学校党委和行政确定的重点事项支出,做到收支基本平衡。

3.依法依规,力拓财源

拓展学校财力,盘活闲置资产和提高资产资源的使用效益,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收机制,实施激励与约束并举,提高学院创收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收入总盘子。一是要积极争取上级主管部门财政资金,扩大财力;二是认真填报事业收入,科学合理编制年度非税收入预算,与本年财政拨款统筹安排。三是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等按照往年决算情况编制。

4.统筹管理,优化结构

按照 “预算一个盘子、支出一个口子”的原则,统筹财政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和单位资金等各类收入,力争增加财政性收入,积极拓展自主性收入,将所有收入纳入预算管理,严禁“小金库、账外账”等行为。统一安排支出。除按既定政策必须专款专用的外,将各类资金中可统筹的部分打通盘活,按照“保民生、保运转、保重点”的原则,合理确定各类资金安排使用顺序,优化各类事业支出结构,确保支出合理可控。

5、二保一压、严控支出

严格区分日常办公经费和日常业务运行经费,从严从紧编制日常办公经费,科学合理安排日常业务运行经费,严格控制一般性行政经费增长,大力压减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2023年继续执行“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规定。以事定钱、以钱控事,严格控制专项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按计划和综合定额标准编制,年中一般不新增安排。避免杜绝在安排部分专项资金中挤占基本支出的问题。

6、结余清零,落实文件

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提高统筹力度。坚决贯彻结余资金清零原则,该清零的坚决清零。结余清零的具体实施方式一是对2018年以前教育厅下达的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项目、大学生研究性学习项目进行清理,由学校予以配套的经费全部清零;二是对省级研究基地、学校科研基地、协同创新中心必须根据研究进展及项目实际需要重新立项向学校申请资金使用计划,列入年初预算后才能开展相关研究工作;三是对于跨年度项目资金要根据项目进度分年度申请和安排预算,避免资金跨年结转和结余;四是对于2022年前除正在实施未完成的项目外,其它未启动项目全部清除。

7、零基预算,维持不增

学校继续实行零基预算管理原则。对2022年上年结转可用指标,不列入2023年收入预算测算因素,但增加2023年可用财力和预算规模。同时,在贯彻经常性项目结余清零原则的基础上要求学校所有部门区分事情轻重缓急、对需要开展的项目按重要性程度进行排序,说明需要安排预算资金的依据及理由。学校机关职能部门经费预算只能保证维持去年水平,对经费统筹管理的部门适当增加统管部门的经费,增加使用的灵活性。

8、统筹兼顾,确保重点

2023年,学校财力非常紧张,要严格按照“先基本支出、后项目支出”的原则,适当兼顾2023年学校需重点建设的项目。按照可分配收入的80%切块用于人员经费和发展支出,剩下的可分配收入用于运转保障支出,另外,雷锋校区主体及附属工程余款的支付,不影响学校财力总体平衡,通过 “十四五”基本规划建设和争取湘江新区教育局、财政局等方式来筹集资金,集中财力确保雷锋校区建设的余款支付。

三、预算编报归口管理

1、各部门的公用经费以及二级学院的教学活动经费、学生活动经费、实习基地建设经费、学生实习经费、专业建设费、学术交流经费、就业工作经费由财务处按标准进行统一测算编制;创新创业经费由大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按标准进行统一测算编制;各党总支的党务工作经费由组织部统一编制。

2、2022年统筹管理的经费,2023年继续实施经费的统筹管理,由统筹经费管理部门编制预算。1)学术交流经费(含国内外学术交流、学术讲座经费)、科研项目经费(不包括思想政治建设性项目和教改项目)由科研处统筹;(2)行政、教学设施设备购置与大型设备维修费由国有资产管理处统筹;(3)驻村扶贫专项经费由党委组织部统筹;(4)人文党建讲座经费(除科研处统筹的学术交流经费外)、学院网站建设与维护费由党委宣传部统筹;(5)教职工奖励经费、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各类非职务性劳务费由人事处统筹;(6)创业就业工作经费由大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统筹;(7)思想政治教育经费及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由党委宣传部统筹;(8)学生奖助补免经费由学生工作处统筹,包括学校各类奖助给学生的经费。

各部门业务工作中凡涉及上述统筹经费的,须向统筹部门申报预算,由统筹部门根据各部门申报情况统一编制申报;否则,在新的预算年度内发生的相关费用财务处不予报销。

3、各部门申报的专项资金项目可纳入“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专项管理的,需同时报实验教学与网络技术中心。

4、各部门申报的专项资金项目可纳入“双一流”建设专项资金管理的,需同时报科研处。

四、预算编制要求

1、根据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文件精神,“双一流”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领军人才、创新团队、学科(专业群)建设、创新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产学研平台等方面。资金不得用于弥补日常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建筑物构建、偿还债务、支付利息、支付罚款、对外投资、捐赠赞助等支出,不得提取工作经费或管理经费,不得用于“双一流”建设内容无关的各类支出,也不得用于按照国家和省里规定不得开支的其他支出。

2、根据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文件精神,专项资金不得用于基本建设、对外投资、偿还债务、支付利息、捐赠赞助等支出,不得提取工作经费或管理经费。年度结余资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

3、各部门请根据《附件1:部门填表分类》,认真填列各相关预算表格。

4、各部门根据2023年度工作计划和出台的经费管理办法,参考《2022年度部门预算支出明细表》,细化编制2023年度支出预算。专项经费必须编制详细的项目预算。具体包含每项的项目名称、预算金额、支出内容以及绩效目标(见附件4-2);为完成专项业务所发生的交通费和劳务费,必须在专项经费中单列,以便财务处做预算结构调整。

5、对所有省级专项资金,经费管理部门在做好资金分配与项目实施的同时,必须做好绩效评价资料收集与准备工作,以便迎接次年4月开展的绩效评价工作。

6、2023年度基本建设项目与维修改造项目预算,请基建处和后勤处按照附件4-14-2的格式编制,分轻重缓急排序安排。

7、对涉及招标采购的项目(如货物、服务、工程等),请按学校招标采购管理要求,直接向资产管理处申报采购计划。

五、资料报送要求

1.资料文本要求

预算申报表统一采用EXCEL格式(可通过财务处网页-“下载专区”栏目下载或0A系统通知附件下载);申报材料由纸质文档及电子文档组成,纸质文档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经单位负责人和分管校领导审批。

2.编报时间要求

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预算编制工作,各项数据要做到完整、准确、可靠,确保预算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各单位预算申报材料于12月10日前报送经费归口职能部门;经费归口职能部门汇总编报部门预算材料,并将预算申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12月15报送至财务处预算管理科504办公室(李买连),电子文档请通过OA系统发(文件名为:单位名称+2023年预算+发件日期)。

3.其他事项

如有新增预算项目,请在表中增加并备注,其他疑问请电话咨询财务处预算管理科(联系人:李买连;联系电话:88811876)。

 

附件:

附件1:部门填表分类.doc

附件2:2023年度住宿费收入预算计划表.xls

附件3:2023年度部门创收(资产有偿使用)收入预算计划表.xls

附件4-1:2023年度部门项目经费预算申报表(汇总).xls

附件4-2:2023年度部门项目经费预算申报表(明细).xls

附件5:2023年度科研收入(支出)预算计划表.xls

附件6:2023年度人员经费支出预算计划表 .xls

附件7:2023年度零星维修经费支出预算计划表.xls

附件8:部门基本情况统计表.xls

附件9:在校学生人数统计表.xls

附件10:2022年学院招生计划统计表.xls

附件11:2022年度湖南财政经济学院部门预算支出明细表.pdf

 

 

 

 

 

 

 

                        财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