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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部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
供稿人:  责任编辑:  2024-10-22  点击次数:  


部   长:郭志伟,负责保卫部全面工作。

副部长:陈风光,协助部长开展工作。

下设科室:政保调研科、消防安全科、校园秩序科。

值班联系电话:0731-88811110


部门工作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学校“平安建设”和校园秩序管理年度工作计划,主责校园维稳综治安全和校园秩序管理类校级制度建设工作。

(二)统筹协调并参与实施校园“平安建设”管理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校园安全文化建设,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参与制定和维护校级安全预案,协同开展相关培训演练;协调监督各单位履行安全管理责任;归口负责校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协助上级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校园安全事故;协同开展全校政治安全稳定工作。

(三)统筹协调并参与实施校园秩序管理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校园治安管理与服务工作,归口负责协调校园治安事件应急处置,协助公安机关处理应对治安案件;负责重点场所、保密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监督管理;实施校园公共区域安全保卫管理,先期应急处置校园各类突发事件;负责公安列管行业领域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校园交通管理与服务工作,维护校园交通秩序。

(四)参与实施维护校园稳定工作。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涉及国家安全和校园稳定的沟通协调工作;协助公安机关办理集体户口和居住证相关事务;参与排查、处置影响校园稳定的事件。

(五)统筹协调并重点实施校园安防和消防类的人防、物防、技防体系建设,监管第三方公司工作,协调并指导二级单位相关体系建设。

(六)承担学校维稳办、综治办、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小组和防火安全委员会等办事机构相关职责。

(七)负责抓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和消防综合工作,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任务。


各科室职责:

一、政保调研科

1、负责部门人事考勤考核、公文运行流转、材料报送归档、会务组织记录、印章管理、办公用品管理、接待来访以及上传下达等内务工作。

2、负责信息员队伍建设,做好情报信息调研和搜集工作,做好重大节日、特护期等重点时段备勤,加强重点人员及特殊群体的调查与掌控,配合有关部门切实维护学校政治稳定。

3、负责重要时期、重点时段、重大活动等特殊敏感时期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工作。

4、负责部门党建工作、财务工作、资产工作。

5、负责保卫部网站的建设、更新与维护。

6、负责大学生安全教育课程建设推进及落实。

7、协助学校有关部门做好网络安全及舆情监控,做好网络舆情发现及处置工作。

8、协助学校有关部门做好反邪教、防渗透工作。

9、统筹安排部门维稳应急值勤工作。

10、完成上级职能部门和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消防安全

1、认真执行《消防法》等消防安全法规,积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对师生进行消防法规和消防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普及防火、灭火及逃生的基本知识。

2、负责起草学校消防规划和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重点部位。

3、负责检查校内各单位对各项消防规章制度和消防措施的贯彻执行情况,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巡查,对存在的火险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责任单位限期整改。

4、负责发现和制止违反消防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

5、负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组织检验、维修,参与校内新建、改扩建工程的消防安全验收。

6、负责及时发现并组织扑救初级火灾,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做好火灾现场保护工作及调查取证工作。

7、负责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培训和演练。

8、负责校内各类安全生产活动的宣传、组织、管理及考核工作;负责组织和协调学校各类专项安全隐患排查和隐患整改工作

9、负责组织落实上级要求的各类安全工作年度考评工作以及组织开展校内各单位安全工作年度考评。

10、完成上级职能部门和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校园秩序

1、负责督促校内各单位贯彻落实综合治理、平安校园建设的各项措施,协调政府执法部门和校内有关部门,对校园及周边环境、治安秩序、摆摊设点与违法经营、违章搭建等进行综合治理。。

2、负责校内一般案件(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完善校内接(处)警制度,协助公安机关在校园内开展工作。

3、负责定期组织对校内治安防范情况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治安隐患。

4、负责组织实施校内重大节日、重大活动、重点场所的安全保卫和反恐防暴工作。

5、负责本校师生、员工之间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协助公安机关做好校内重点人员的帮助转化工作。

6、负责对保安队伍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加强对学生110护卫队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工作。

7、负责校园监控设施设备运行维护、调取查阅和升级改造工作,推进校园监控网络建设,完善和建设校园监控指挥中心。

8、负责制定和落实校内交通管理规定,加强校内车辆管理,强化交通安全。

9、协助公安机关管理校内师生员工集体户口和学生居住登记工作,提供涉及户籍、身份证相关事宜的咨询服务。

10、完成上级职能部门和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