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各学生班级:
2018年3月31日,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南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和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
《条例》是对2005年颁布的《湖南省中小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的全面修订,首次明确将高等学校纳入《条例》的适用范围。《条例》为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提供了更明确的制度保障,为促进学校、学生及父母双方理性地处理学生各种伤害事故提供了更明细的法律依据,与全省广大学校、学生及家长利益息息相关。
请各部门、各班级以各种形式认真组织学习和讨论《条例》内容,在保护好学生合法权益的同时,也更合理地维护好学校的教育教学秩序,共同努力创建一个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
保卫处 学生处
2018年4月28日